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孫玉波)建設部近日下發的《綠色施工導則》要求,工程建設要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漿。
導則的技術要點中對於節材措施、結構材料、圍護材料、裝飾裝修材料、週轉材料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導則提出,模板應以節約自然資源為原則,推廣使用定型鋼模、鋼框竹模、竹膠板。施工前應對模板工程的方案進行優化。多層、高層建築使用可重復利用的模板體系,模板支撐宜採用工具式支撐。現場辦公和生活用房採用週轉式活動房。現場圍擋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圍墻,或採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圍擋封閉。力爭工地臨房、臨時圍擋材料的可重復使用率達到70%。
在結構材料方面,導則要求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漿。準確計算採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過程中動態控制。結構工程使用散裝水泥。推廣使用高強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消耗。推廣鋼筋專業化加工和配送。
據測算,2006年我國發展散裝水泥,減少包裝袋94億隻,節省包裝費用211.5億元。由此節約包裝紙282.6萬噸,折合木材1554.5萬立方米;節約電力33.9億千瓦時,節約水資源7.1億噸,節約燒鹼103.6萬噸,節約燃煤367.4萬噸,綜合能耗節約達807.4萬噸標準煤。
新聞背景:關於綠色施工
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孫玉波)綠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設中,通過施工策劃、材料採購、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
綠色施工強調的是從施工到工程竣工驗收全過程的“四節一環保” (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的綠色建築核心理念。在工程建設中推廣綠色施工技術,是建築業轉變粗放式發展模式,在建築物全壽命週期實現節能、節地、節水、節材,高效地利用資源,最低限度地影響環境,實現建築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
綠色施工應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標準規範,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綠色施工原則有兩項:一是綠色施工是建築全壽命週期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實施綠色施工,應進行總體方案優化。在規劃、設計階段,應充分考慮綠色施工的總體要求,為綠色施工提供基礎條件。二是實施綠色施工,應對施工策劃、材料採購、現場施工、工程驗收等各階段進行控制,加強對整個施工過程的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