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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委:推廣普通話和方言的使用並不存在衝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吳晶)國家語委副主任、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王登峰日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國家推廣普通話和方言的使用並不存在衝突。

    針對記者提出的電臺、電視臺近來播放方言節目的現象,王登峰説,近年來方言的廣播和電視節目確實越來越多,一些地方並沒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約束。我國對地方檯使用方言進行播音有嚴格要求,例如播報新聞不能使用方言,使用方言類的節目的播出時間,時長和佔節目總數的比例也都有嚴格要求。

    他指出,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是一項國策,是國家的利益和國家的意志。我國推行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並不是要消滅方言,而是要求民眾在該説普通話的場合必須説普通話。隨著普通話的進一步普及和交通通信的發達,很多方言可能使用的人越來越少,這種現象在國際上也很普遍。從文化、民族的角度來講,我們要去研究和關注方言。同時,我們強調構建和諧的語言生活,正確處理普通話和方言之間的關係。

    他強調,在國家規定的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地方,我們應該堅決地執行這樣的一個規定。例如政府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必須講普通話。新聞媒體要用普通話傳遞信息,公共服務行業和教育領域的從業人員要用普通話。除了這幾個國家法律規定的領域之外,私下裏的交流,其他場合的交流,使用什麼樣的語言,甚至使用外語都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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