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2月17日電(記者劉翔霄)山西省衛生廳新近出臺文件規定,山西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今後將按照傳染病防治屬地管理的原則,向轄區內農村和社區衛生機構派出“傳染病防控巡查員”。
這一文件是《關於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療機構、農村和社區衛生機構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的實施意見》,其中規定,巡查員受派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管理,從2007年12月開始對農村和社區衛生機構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評估,對農村和社區衛生機構傳染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所駐機構負責人彙報,與所駐機構保持信息溝通、定期反饋,按月將巡查結果向派出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作書面報告。
山西省衛生廳疾病預防控制處負責人表示,農村和社區衛生機構是控制城鄉傳染病流行的重點部位,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城市社區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大量的傳染病患者首診主要在基層衛生機構,基層衛生機構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更為重要。派駐巡查員的目的就是要進一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農村和社區衛生機構對傳染病的聯防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