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張曉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採取五項措施,積極做好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加大監管力度,維護市場穩定。嚴厲查處流通環節中糧食、食用油、肉類、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合謀漲價、串通漲價、停供限供、囤積居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兩、哄抬價格以及散佈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嚴禁利用廣告宣傳,引發社會不安定情緒,影響社會秩序,誤導欺騙公眾。嚴厲打擊趁雪災冰凍災害之機,制售假冒商品和商標侵權的行為。
——支持搞活市場流通,努力平抑市場物價。對鮮活農産品銷售環節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批發市場或農貿市場銷售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入場費等經營性收費,一律減半收取,執行期延長至2008年3月31日。對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自銷農副産品的,免收工商行政管理各項收費。
——改善登記註冊工作,積極服務各類市場主體災後持續發展。對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災後重建和開拓經營涉及變更登記等事項,開闢“綠色通道”,優先辦理。針對災區交通不便的實際多形式方便和服務企業。對企業因冰雪災害而發生的登記事項變更,以及在搶險抗災和災後重建階段因交通受阻、通訊中斷等原因無法及時辦理企業登記申請的,予以延緩期限。
——集中開展打假護農行動,服務災區春耕生産和農民增收。鼓勵誠信農資經營者開展農資下鄉進村活動,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農資價格,保證農資質量,確保農資供應充足。嚴厲打擊經銷假冒偽劣農資的行為,嚴厲查處假種子、假農藥、假化肥等坑農害農現象。把“紅盾護農服務站”前移到災區農民的家門口,深入田間地頭,及時調解農民農資消費糾紛。
——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切實保護災區消費者合法權益。健全並落實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索證索票等制度,促進經營者自律。加強市場巡查,及時發現並處理制假售假行為。充分發揮質量快速檢測的作用,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有效防範不合格商品流入災區市場。保證12315專線電話的通暢,對消費者涉及工商職能範圍的諮詢當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