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2月27日電(記者 向志強)記者日前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了解到,從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廣西將對部分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減免,以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穩定市場價格。
據了解,此次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涉及林業、農業、水産養殖、部分建材産品生産,以及水電、交通、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
此外,有對縣城及縣城以下建制鎮、集鎮以外的農村農民利用集體土地新建或翻建自用住房的,除土地證書工本費及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在辦理建房手續時,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建房人接受諮詢、設計、評估等服務並收取費用。
廣西還要求,全區各地要落實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公益性、仲介服務性收費清理整頓結果,以及生豬飼養屠宰銷售環節收費和鮮活農産品銷售環節收費減免政策,嚴格執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對投資城市基本設施的建設項目減免費用的規定。
據介紹,自治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還將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繼續執行已明令取消收費以及不執行有關收費優惠政策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