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2月27日電(記者范春生)遼寧省加大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力度,去年一年共查出違規金額13.67億元,15人被移送紀檢、監察及其他部門處理。
記者日前從遼寧省審計工作會議上了解到,該省經濟責任審計被查出的13億多元資金,共涉及到1517名黨政領導幹部和78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為促進對領導幹部的管理、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起到了明顯作用。遼寧省的審計機關還對255戶國有企業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查出違規金額8億多元,管理不規範金額24億元。
遼寧省審計廳廳長王悅介紹,早在幾年前,全省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暨聯席會議制度,這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同時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明確部分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分工的意見》,對各市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和實行垂直管理部門所屬系統各級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規範。此外,根據領導幹部不同的類型,確定審計關注的重點,做到有的放矢。
在遼寧省去年對各級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中,重點突出了對鄉鎮和村級幹部的審計,並逐漸摸索出一套相對完善的經驗和做法。大連、丹東等地制定並出臺了鄉鎮和村級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制度和規範,盤錦市則強化對基層幹部在環保政策的貫徹執行、環保資金投入使用、土地出讓金管理使用以及節能降耗指標落實等方面的審計,深化了審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