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馮曉芳、張煒)信息産業部27日發佈《關於規範電信資費方案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出我國電信資費設計和宣傳環節中仍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為方便用戶選擇,可供用戶選擇的同一網絡資費方案原則上不得超過10種。
信息産業部要求,電信企業出臺的資費方案結構應簡單清晰,鼓勵電信企業推出按實際使用量給予不同優惠幅度的資費方案;對於設定基本消費的資費方案,在基本消費包含的收費項目外不應再額外附加必選的收費項目;對於現行疊加收費的電信業務,鼓勵電信企業簡化資費結構,採用單一費率方式收費,對於其他電信業務,電信企業應避免採用疊加收費方式。
同時,資費方案的適用區域應盡可能擴大,在同一本地網營業區內,電信企業應保證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同類用戶對資費方案具有同等的選擇權利;鼓勵電信企業為農村用戶提供更加優惠的資費方案,除此之外,不宜針對特定區域設計資費方案。
按照信息産業部要求,電信企業應建立資費方案公示制度,通過營業廳、代理代辦點、網站等方式公佈現行資費方案,在業務宣傳推廣時應全面、準確,對資費方案限制性條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戶注意的事項,電信企業應履行提醒義務,不得片面誇大資費優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戶誤解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