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財政部24日表示,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的關鍵一年,為大力支持推動節能減排工作,2008年財政部安排了270億元專項資金。
據介紹,這270億元專項資金包括: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獎勵資金75億元;中西部地區城市管網建設獎勵資金70億元;淘汰落後産能獎勵資金40億元;“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治理獎勵資金50億元;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及節能基礎工作等35億元。此外,加上中央建設投資中安排的148億元,2008年中央財政共計安排418億元用於支持推進節能減排工作。
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指出,近年來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了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又與國際通行做法基本接軌的財政支持節能減排的政策體系框架。今年財政部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立足於“四個注重”推進節能減排。
一是注重基礎,就是抓緊建立節能統計、報告、審計制度,建立完善能效標準標識制度,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使節能減排建立在堅實的基礎之上。
二是注重機制,就是堅持和完善財政專項資金“以獎代補”新機制,對重大節能技術和産品推廣應用、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等關係節能減排成效的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採取財政專項獎勵資金與節能減排量挂鉤辦法,多節能減排,多獎勵;達不到節能減排目標,要進行處罰。
三是注重協調,就是繼續加強同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
四是注重監督,就是會同有關部門對節能減排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防止資金截留、挪用,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張少春表示,目前財政部正在研究探索建立支持推進節能減排的長效機制,重點是抓緊研究出臺鼓勵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建立節能産品政府強制採購制度,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和排污收費制度,逐步達到治標治本,實現外部成本內部化,調動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同時,研究運用市場手段或機制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包括實行排污權有償取得和交易制度;建立跨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全面推進礦業權有償取得和建立礦山企業礦區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以及研究建立碳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