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記者 隋笑飛、郭威)3月14日,拉薩發生的令世人震驚的打砸搶燒暴力事件,讓人看到了達賴集團妄圖分裂祖國的本質。有關專家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強調,西藏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人想搞“西藏獨立”都不可能成功。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張雲説,要了解西藏和中國的關係,還是讓歷史説話。
元朝:西藏正式併入中國版圖
西藏在中國的西南部。居住在這裡的藏族先民,遠在公元前就與生活在中原的漢族在民族、血緣和文化上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絡。從那時起,藏族先民就為中國歷史的發展作出了自己獨有的貢獻。國內外學術界對原始漢藏語同源已有充分的研究,足以從一個方面反映出這種歷史根基的深厚與悠遠。
經過漫長的歲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眾多部落逐漸統一起來,成為現在的藏族。到唐朝,藏漢雙方通過王室間的聯姻、會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團結友好的親誼關係,在經濟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聯絡,為最終建立統一的國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礎。
張雲指出:“13世紀中葉,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自此之後,儘管中國經歷了幾代王朝的興替,多次更換過中央政權,但西藏一直處於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
1271年,蒙古汗政權定國號為元,並於1279年統一了全中國,創建了繼漢、唐王朝之後中國版圖內各地區、各民族大統一的中央政權,西藏成為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個行政區域。
這為西藏曆史發展翻開了新的篇章。元朝統治者在西藏地方建立行政體制,推行各種制度,開啟了管理西藏和其他藏區的新時代。元朝在西藏和其他藏區實施括戶、置驛、徵兵、徵稅等政策,充分行使了有效管理。
“即使是從現代行政管轄的角度看元朝時期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係史,都可以毋庸置疑地認定西藏是中國的一個組成部分。”張雲指出。
從現代行政管轄的角度看 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繼承了治理西藏的權力。明朝中央對元代的官職名稱、品秩,大都保留原狀。在今西藏中部、東部和西部阿裏地區設置管理機構,這些機構的負責官員均由中央任命。西藏地方官員犯法,亦由中央懲處。
明朝第三個皇帝明成祖,鋻於西藏佛教和政治合為一體,大小派別各踞一方,為有利於治理,給西藏各地宗教領袖封以“法王”“王”“灌頂國師”等名號。王位的繼承必須經皇帝批准,遣使冊封,新王才能即位。至今西藏有些喇嘛寺內還保存著當年必須朝拜的皇帝萬歲牌。
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兩大活佛系統屬於藏傳佛教格魯派。格魯派在明代興起,三世達賴喇嘛本是格魯派的一個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別開例,准予他入貢,1587年封賜他以“朵兒只唱”名號。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進一步加強了對西藏的治理。
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別冊封五世達賴喇嘛和五世班禪喇嘛,自此正式確定了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封號,以及他們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達賴喇嘛在拉薩統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區,班禪額爾德尼在日喀則統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區。1719年,清政府派軍隊進入西藏,驅逐盤踞拉薩三年之久的準噶爾部,著手改訂西藏的行政體制。1727年,設駐藏大臣,代表中央監督西藏地方行政。為了完善西藏行政機構的職能,1793年,頒布了《欽定藏內善後章程》,共29條。
章程的主要內容有:清政府掌握確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去世後轉世靈童的大權。轉世靈童的剃髮、取法名、選定授戒的師傅和授經的師傅,也都須經過駐藏大臣奏報朝廷核準。當舉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的坐床和親政典禮時,中央派大員親臨監視。駐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辦藏內事務,地位與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平等。在西藏成立正規藏軍,規定了軍官等級、人數,軍餉補給來源,武器配備,駐防地點。另外,從內地調官兵駐西藏各地。藏漢軍隊統由中央派駐的官員管轄。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駐藏大臣全權處理等。
著名藏學家、藏文古籍出版社社長格桑益西研究員介紹,從1727年始設駐藏大臣到清王朝結束的1911年,清中央政府先後派遣駐藏大臣達百餘人。他説:“這一切都無可辯駁地表明作為西藏地方政教首領的達賴喇嘛是朝廷的屬臣,西藏曆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新中國成立前,中央政府一如元、明、清三朝,實行對西藏地方的治理。雖然當時外患不已,內亂頻仍,中央政府孱弱,但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繼續接受中央政府的冊封。達賴、班禪等多次表示維護祖國統一,擁護中央政府。1940年,由國民政府主席正式頒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為十四世達賴喇嘛。
儘管西藏地方處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儘管出現了“西藏獨立”的逆流,但是並沒有改變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在英、俄等帝國主義勢力支持下出現的所謂“西藏獨立”的鬧劇,並沒有得逞,因為包括僧人在內的廣大西藏百姓不答應,全國人民不答應,國際社會不承認。
中央政府一直對西藏地方行使著主權,西藏地方從未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根據西藏的歷史和現實情況,決定採取和平解放的方針。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問題達成協定,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和平解放西藏的協議受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贊成和擁護。同年10月26日,人民解放軍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順利進駐拉薩。
1959年西藏發生了封建農奴主反對民主改革的武裝叛亂,最後被平息,西藏百萬農奴翻身得解放。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開始了一個偉大的新時代。
“至此可以看出,從元朝到現在的700多年來,中國中央政府一直對西藏地方行使著主權,西藏地方從未成為一個獨立國家。記載著700多年來歷史事實的數百萬件漢藏文檔案材料仍保存在北京、南京和西藏拉薩的檔案館中。世界上從未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承認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歷史處處長索南加説。
達賴集團和國際反華勢力曾散佈自1911年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西藏已是一個“充分行使權力”的國家。歷史事實駁斥了這種謊言。僅十四世達賴喇嘛要經國民政府批准方得繼承這一點,就充分説明當時的西藏根本沒有什麼獨立的權力。達賴集團和國際反華勢力大肆鼓吹的所謂“西藏獨立”,不過是近代歷史上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産物。
不甘失敗的分裂分子在帝國主義勢力的支持下,成立所謂“流亡政府”,繼續分裂祖國的活動。“但是不管他們怎樣活動,國外反華勢力如何利用和支持,都無法改變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歷史和事實,過去不可能搞成功的‘西藏獨立’,現在也不可能,將來更不可能。”張雲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