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周英峰)記者10日從商務部獲悉,商務部等14個部委日前聯合發出《關於保護和促進老字號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進一步保護和促進老字號發展。根據工作安排,國家將鼓勵發展較好的老字號企業開展資本運作,支持符合條件的老字號企業上市。
老字號是指歷史悠久,擁有世代傳承的産品、技藝或服務,具有鮮明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蘊,取得社會廣泛認同,形成良好信譽的品牌。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有老字號1萬多家,分佈在餐飲、零售、食品、釀造、醫藥、居民服務等眾多行業,在全國人民、海外華人和國際友人當中具有深遠影響。
由於歷史原因和體制轉換的影響,我國老字號企業在發展中遇到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部分老字號企業組織化程度低,體制、技術、管理落後,市場開拓能力較弱,發展後勁不足。特別是長期以來,由於缺乏合理的發展規劃,保護措施不到位,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制約了老字號的發展。
根據《關於保護和促進老字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將建立保護和促進老字號發展的支持體系,挖掘整理傳統産品和技藝,增強老字號企業自主創新和市場競爭能力,培育一批發展潛力大、競爭能力強、社會影響廣、文化特色濃的知名老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