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首屆“北京人權論壇”在北京開幕。本屆論壇主題為“發展、安全與人權”。來自32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的40多位在國際人權領域具有較高聲望的人權專家、知名人士與會。 新華社記者 李明放 攝
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李君如:中國人權事業有三大特點
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 周婷玉 白瀛)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李君如21日在“北京人權論壇”上做大會發言時指出,中國的人權事業有其自身的顯著特點:中國公民的人權是在維護國家的集體人權過程中、在中國共産黨的正確領導和艱辛努力下、在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中逐步實現的。
李君如説,中國經過長期浴血奮鬥,掙脫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統治,才爭取到實現基本人權的條件。“中國不可避免地會在個人人權和國家的集體人權相統一中尊重和保護人權。”
“世界上幾乎所有資本主義強國都侵略過欺負過中國,在‘強權即公理’的年代,幾億中國人哪有人權可言?”李君如説,中國人唯有獲得民族獨立和解放,獲得整個國家在世界上應該享有的權利,才有中國人個人的人權。國家的發展和強大正是實現和保障每一個公民人權的條件。在維護國家主權的同時,“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正是中國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過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一大特點。
李君如還指出:“中國要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要解決整個國家、民族的集體人權問題,要解決全社會有一個實行民主和法制以保障公民人權的社會環境和制度。”這一艱巨任務,絕非任何個人能夠完成。
他説,中國共産黨不僅是為了實現中國的民主(人權)和科學而誕生的,而且為中國推進民主、保障人權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民主革命時期爭取民主人權,包括政治上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經濟上爭取農民的土地權、工人的結社權和基本的福利等等;特別是1949年中國共産黨制定了反映和保障中國人民基本人權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中國,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人權大解放;改革開放30年,經濟、科技、教育、文化、政治等體制改革以及和諧社會建設、黨內民主建設等都極大地推進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實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二次人權大解放。
李君如説,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得到一個最重要的認識,就是摒棄“以階級鬥爭為綱”,尊重和保障了人權;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更是實現和保障了人權。現在,我們在加快發展的同時,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以改善民生為重點推進社會建設,中國公民的人權進一步得到尊重、實現和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李君如指出,在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要落實這一人權,必須把公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首要位置。中國人權事業就是在經濟社會的發展中,以實現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為基礎,實現公民其他方面的基本人權。
“中國人權事業的特點,既反映了我們在人權事業發展中的成功經驗,也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全面推進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進一步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良好基礎。”李君如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