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5日電(記者董峻)農業部5日頒布了《農業部信息公開規定》,並於即日起實施。這一規定確立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信息公開發佈制度、信息公開監督和保障制度等,並就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工作考評、責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規定,農業部要求各司局和直屬有關單位認真做好本單位製作和獲取信息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充分發揮主動公開在信息公開中的主渠道作用。凡主動公開的信息,由各單位通過農業部信息公開系統在中國農業信息網公開,並可輔以其他一種或者幾種形式。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確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有效地獲取相關信息。農業部各單位應在規定時限內按照申請人所要求的形式予以答覆,並將答覆意見、答覆時間、答覆形式錄入農業部依申請公開信息處理系統中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