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5月26日電(記者葉健、鄒偉)山西省物價局日前緊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穩定抗震救災相關商品價格,對救災物資實行收費減免。
山西省物價局要求,山西省藥品、鋼材、水泥、食品等救災物資生産企業,要保障抗震救災相關物資價格穩定,為災區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貢獻力量。其中,重點穩定支援災區過渡安置房所需彩鋼夾芯板、鋼結構等原材料銷售價格,各企業不得趁機漲價,哄抬物價。
山西省物價局還規定,執行搶險救災任務和運輸抗震救災物資的車輛,行駛于山西省收費公路時,一律免收車輛通行費。對工程設計費、工程監理費、招標代理服務費、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費等建造救災活動房涉及經營性收費,一律減半收取。
對趁災害之機,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行為,以及串通漲價、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以次充好、變相漲價以及不執行收費減免政策等行為,山西省物價局表示將一律嚴肅查處、嚴厲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