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勝俊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救災和災後重建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注意做好穩定人心的工作,嚴防極少數人借機擾亂和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王勝俊是在26日最高人民法院抗震救災專題會議上提出上述要求的。他強調,各級法院要高度關注當前災區的社會治安狀況,全力做好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要重點預防和依法懲治故意散佈虛假、恐怖災情信息,嚴重影響人心穩定的行為;盜竊電力設備和破壞電力、運輸、通訊設備,危害抗震救災和公共安全的行為;製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嚴重危害災區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行為;為牟取暴利而哄抬物價、非法經營的行為;利用災民傷亡,盜竊、搶劫災民財物的行為;以募捐救災名義進行的詐騙行為;破壞抗震救災設備的行為,以及在抗震救災、恢復重建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貪污、挪用救災、募捐款物犯罪,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等。
王勝俊還強調,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時審理和判決,使災區人民切實感受到人民法院維護災區穩定和依法懲罰犯罪的決心。要積極排查災後重建過程中的各種矛盾糾紛,以積極疏導、化解矛盾為要旨,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