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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港澳地區18所院校可在內地25省區市招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記者吳晶)記者2日從教育部獲悉,香港特別行政區12所院校、澳門特別行政區6所院校已被獲准在內地25省區市招生。

    據介紹,港澳地區院校尚未開始從新疆、西藏、寧夏、甘肅、內蒙古、青海等地招生。目前獲准在內地招生的港澳地區院校數量和內地生源地的數量與去年沒有變化。除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參加內地體制內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外,其餘學校均採取自主網上報名的招生方式。

    為避免重復錄取,浪費寶貴名額,港澳地區院校將在內地高考正式錄取前完成招生工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招收內地自費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

    澳門特別行政區招收內地自費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招收內地自費研究生(全日制)的院校有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

    內地學生在香港、澳門學業期滿,獲得高等學校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內地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承認。

    據悉,港澳高校近幾年大幅增加在內地的招生力度,紛紛通過提高獎學金等方式吸引內地優秀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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