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 周婷玉)記者5日獲悉,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已明確收治四川地震災區傷病人員經費補助政策,對各省安排收治災區傷員的醫院,按接收傷員數量,將平均每人給予2.8萬元醫療費用補助。
據介紹,災區傷員救治補助額度的確定是根據四川災區前期傷員住院治療的平均費用和轉送人員傷病治療需要測算提出的。
衛生部要求,各地衛生部門和收治醫院要組織高水平的醫療救治力量,全力做好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努力提高治愈率和康復率,降低致殘率和死亡率。
此外,三部委還對妥善做好傷病人員和隨同陪護人員的管理及出院返程安排,幫助解決救治期間的實際困難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傷病人員的就餐費用、隨同陪護人員的食宿費和出院傷病人員、隨同陪護人員的返川交通費將給予補助,原則上對每名傷病人員按1名隨同陪護人員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由接收地省級民政、財政和衛生部門確定。
“5·12”汶川大地震災情發生後,四川災區傷員眾多,醫療機構救治任務艱巨,為減輕四川壓力,提高傷員救治質量,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把部分傷員轉運到其他省份及時救治。目前全國20個省、區、市的367家醫院收治了10015名災區傷員。各地收治醫院精心準備傷員專用病房和由專家牽頭的救治護理、心理康復隊伍,為傷員提供了最好的救治條件,傷員醫療救治工作正在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