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姚潤豐)記者18日從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獲悉,國家防總18日正式批復了《淮河洪水調度方案》,要求淮河防汛總指揮部和江蘇、安徽、河南省人民政府,認真落實方案中確定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做好防禦淮河洪水工作,確保防洪安全。
淮河是我國七大江河之一,做好淮河防洪工作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社會穩定和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大局,1999年國家防總印發了《淮河洪水調度方案》,為歷年來科學合理調度淮河洪水,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澇災害損失和充分利用洪水資源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國家進一步加大了治淮投入力度,治淮工程建設取得很大成績,淮河防洪工程體系、社會經濟狀況、防洪調度等發生了較大變化。2007年5月,國務院批復了《淮河防禦洪水方案》,對淮河防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淮河洪水調度方案》已不適應淮河當前防禦洪水工作要求。
為此,根據《淮河防禦洪水方案》要求,按照科學、合理、可操作的指導思想,淮河防總會同江蘇、安徽、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全面總結2003年、2007年淮河防汛抗洪經驗基礎上,編制了《淮河洪水調度方案》。
與1999年國家防總批復的《淮河洪水調度方案》相比,新方案增加了防洪工程狀況、設計洪水成果、洪水資源利用、附則等內容,便於決策者了解防洪工程現狀,掌握設計洪水情況。在洪水調度方面的主要變化有:一是對洪水調度原則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二是根據治淮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補充了臨淮崗、懷洪新河、入海水道等近些年建成的治淮重點工程的防洪調度內容;三規定了宿鴨湖、鲇魚山、梅山和響洪甸等重點大型水庫為淮幹錯峰調度運用水位;四是增加了茨淮新河分洪調度內容,增補了淮河干流行洪區行洪水位、設計行洪流量、控制站及運用方式等內容;五是增加了當預報淮河上中游發生較大洪水時,洪澤湖應提前預泄,盡可能降低洪水位等預報調度內容。
此外,根據淮河防總的職責和要求,增加了淮河防總的調度權限,對部分防洪工程的調度權限進行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