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崔靜)記者18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長春、深圳等地的3家企業因違規銷售肽類激素,日前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收回相關品種的藥品GMP證書。
據了解,2008年3月下旬,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對全國部分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藥品生産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發現長春金賽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賽保爾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和深圳新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業,在2008年1月1日後仍存在違規銷售肽類激素的行為。
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及相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依法收回這3家企業相關品種的藥品GMP證書,同時責成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督3家企業做好相應品種的停産整頓工作,並根據《反興奮劑條例》有關規定依法予以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