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救災 高效救助
——陜西確保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公開公平公正
新華社西安6月19日電題:(記者李亞傑)“我是縣紀委的,想了解你們對抗震救災款物發放有什麼意見?”日前,在陜西省寧強縣陽平關鎮一處集中安置點帳篷裏,村民王治華激動地説:“我正要找你們反映問題哩,你們上門來了,真是太好了!”
為了方便群眾監督舉報,實現抗震救災款物管理髮放過程公開、公正、透明,寧強縣紀委、監察局設立救災款物流動監督舉報站,固定2輛信訪車巡迴災區接訪……
這是陜西省加強抗震救災款物“陽光監管”中的一個生動縮影。
近一段時間以來,陜西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紀委監察部統一部署和要求,各相關部門積極行動,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推動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進行。
一項重要部署:迅速全力投入抗震救災款物監管工作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給陜西人民帶來嚴重災難。中央和陜西省向災區投入大量抗震救災款物,社會各界踴躍捐款捐物。
如何管好、用好這些“救命錢”,確保抗震救災款物及時投入災區,用在受災群眾身上,中央高度重視,社會各界關心,群眾更加關注。
陜西省成立以省紀委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陜西省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漢中和寶雞等地震重災區也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抗震救災款物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並迅速地開展工作。
災情發生以來,省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已先後4次深入重災區檢查指導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工作。寶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田筱虎的老家就在陜西重災區略陽縣,地震以來,作為寶雞市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長,他先後深入災情較重的陳倉、鳳縣、麟遊等地,監督檢查資金物資發放工作,始終沒有回過家。
陜西省紀委、監察廳又及時向省紅十字會、省慈善協會、省民政廳分別派出5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察專員,對抗震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等方面進行跟蹤監督。
另外,漢中、寶雞等地震災區也派出工作人員,分別在市民政局接受募捐資金、物資和分配發放救災款物的三個工作點開展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督促糾正存在的問題。
一項重要要求:切實把抗震救災款物監管置於陽光之下
為了切實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監管,確保抗震救災有力有序有效推進,陜西省紀委下發《關於嚴明紀律確保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及時轉發了中央五部委《關於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通知》,對做好救災款物監管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陜西省紀委、監察廳公佈舉報電話,民政、財政、審計、物價等相關部門結合自身工作要求下發專項通知,公佈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堅持“陽光監管”,讓群眾充分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救災款物發放的公開、公平、公正。
在地震災區,陜西省各級黨委和政府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有關政策和紀律規定,發動群眾監督——
寶雞市紀委、監察局明確提出要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款物公開、救助公開、結果公開”。“不準截留剋扣、擠佔挪用;不準暗箱操作、欺上瞞下;不準降低標準、平均分配;不準滯撥滯留、貽誤時機;不準擅自改變用途挪作他用”。
漢中市制定下發《關於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的紀律規定》《關於加強救災款物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關於做好救災錢糧發放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等文件,對及時、公開、公平、公正發放抗震救災款物等方面規定予以重申和強調,並公佈了三部舉報電話,在電視和廣播上連續播出一週,使群眾可以充分利用掌握的政策和紀律規定,對各級政府部門和幹部發放抗震救災款物進行最直接、最全面、最有力的監督。
據了解,截至5月底,漢中市紀委、監察局已受理群眾投訴舉報40件,除個別問題正在調查外,絕大多數問題及時得到妥善處理,較好地發揮了監督保障作用。
一項重要保障:確保抗震救災款物使用管理規範有序
募集、分配、撥付、管理、使用……
為保證對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全方位監督,把監督貫穿于抗震救災款物工作每一個環節,陜西省各有關職能部門及時健全制度,規範工作程序,強化內部制約機制,提高對抗震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透明度,做到抗震救災款物分配發放和管理使用的民主、公開。
陜西省民政廳制定下發制度性文件,要求接收捐贈款物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確保抗震救災款物全部用於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使整個款物募集、管理緊而不亂,維護捐款人和災區受益人的合法權益,讓捐助者和社會各界放心滿意。
省財政廳制定抗震救災資金管理制度,要求抗震救災專項資金專戶儲存,及時足額撥付。省紅十字會、省慈善協會對單位和個人捐款,均出具專用票據,登記造冊,網上公佈,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省審計廳會同審計署西安特派辦制定工作方案,對抗震救災款物進行全程跟蹤審計,同時對已開始實施的災後重建資金項目進行跟蹤審計,並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目前,抗震救災款物專項審計已全面展開。
漢中市民政局對所接收的抗震救災款物,實行專賬管理、專人負責,確保賬目清楚、賬物相符,保證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不出問題。同時,還邀請同級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抗震救災款物發放監管,管好、用好每一筆抗震救災款物。
漢中、寶雞受災嚴重的縣區對因地震造成的“三孤”“三無”人員,普遍實行“四審五簽”制度——
即由受災群眾提出申請,村民小組初審簽字、村委會審核查實簽字,鄉鎮核查小組復查審核簽字,縣區應急辦審核批准簽字,受災群眾領取款物時簽字,確保應急生活補助費和救災帳篷等應急物資及時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一項重要舉措:嚴肅查處抗震救災款物違規違紀行為
從5月27日開始,陜西省紀委、監察廳、民政廳、審計廳、財政廳、物價局等部門聯合成立4個檢查組,分赴災區及省直有關部門,進行為期一週的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監管,確保真正用於災區,保證抗震救災工作的推進。
寶雞市紀委、監察局組織7個檢查組,深入到各縣區和受災較重的行業、部門進行包乾檢查,收回違規發放給機關單位使用的帳篷45頂。
漢中市紀委、監察局抽調33名機關幹部組成6個檢查組,深入12個縣區29個鄉鎮57個村開展抽查。通過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了存在的一些問題,督促和提醒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切實負起抗震救災款物的監管責任。
對向抗震救災款物伸手、發“國難財”的行為嚴懲不貸。截至6月4日,陜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有關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投訴舉報49件,已初核處理33件,其餘正在調查處理之中。
略陽縣紀委、監察局嚴肅查處4起違反抗震救災有關規定的案件,對擅離職守和搶領、違規使用救災帳篷的相關人員從重給予紀律處分,起到了有力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