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陳菲、王茜)居民生活用電、氣、自來水累進加價收費制度自提出以來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因涉及問題的複雜性,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繼續審議的循環經濟法草案刪去了關於這項制度的規定。
針對原草案提出的累進加價收費制度,有些常委會委員、地方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提出,對居民生活用電、氣、自來水等實行累進加價收費制度,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首先,很難根據每戶家庭的不同情況合理確定其用電、氣、自來水的基數。合理的累進加價幅度也難以確定。其次,由於低收入水平的家庭對加價承受能力弱,即使加價幅度不高,也可能影響其基本生活。此外,目前許多城市已實行用卡購電、購水、購氣的辦法,從技術上很難做到按每戶的不同基數累進加價收費。
鋻於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研究,建議刪去該款規定。
有關專家表示,雖然這意味國家近期不會以立法方式推進居民生活用電、氣、自來水累進加價收費制度,但是居民仍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電、氣、自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