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除外來務工人員的後顧之憂,天津市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在津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教育教學、學籍管理、教育收費、評優獎勵、考試競賽、文體活動等方面與天津市學生享受同等政策。落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將得到獎勵。
目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天津就讀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已有11萬多人,分別為天津市小學和初中在校生總數的16.37%和6.45%。為此,天津市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將其列入教育經費預算。天津市各區縣政府要承擔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責任,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和教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
《意見》要求,在教育管理方面,學校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建立臨時學籍,並納入全市大學籍統一管理。對他們入學、轉學的時間不做嚴格限制,保證隨來隨辦,開設綠色通道,保證他們留得住、學得好。在評獎、評優、入隊、入團、畢業、升學等方面做到同等對待。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津完成義務教育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要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落實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將得到獎勵。
在教育收費方面,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政府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就讀,其繳納費用與本地學生相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津接受義務教育,享受與本市學生相同的免收學雜費和免收書費政策。對在學習、生活等方面有困難的學生,各區縣要按有關政策予以幫助。(記者 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