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7月8日電(記者李麗靜)河南省積極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的各項需求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
7月7日,河南省教育廳、省政府糾風辦、省監察廳等部門聯合下發了《2008年全省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這個意見具體規定,今後河南將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推動政府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和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全面建立省、市、縣分項目、按比例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提高農村中小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確保小學、初中分別達到230元和375元,縣鎮小學、初中分別達到245元和390元。同時,河南省還將提高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小學、初中由每生每天1元分別提高到2元和3元。河南省還規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政府財政資金建設的學生宿舍,不得再向學生收取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