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2008北京國際新聞中心舉辦的“科技與奧運”集體採訪時獲悉,自2001年“奧運科技(2008)行動計劃”啟動實施以來,經費總投入達30多億元人民幣,其中政府投入部分為10個億,7年來,這筆資金沒有出現違紀違規使用情況。
科技部發展計劃司副司長秦勇介紹説 ,對於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的經費監管,科技部已制定了明確的管理辦法,而“奧運科技(2008)行動計劃”的經費監管已納入其中。具體來説,分為三個階段:
在申請項目過程中,有關科研單位必須提交預算。按照預算制的要求,科技部會委託專業的評估公司對預算的合理性進行評估。目前,科技部門正在推動預算結果的網上公示制度,這樣將使項目資金的使用更加公正和透明。
在預算的監督執行階段,科技部會實施三項監管制度,即年度決算審計制度,項目中期檢查制度和巡視制度。年度決算審計制度即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每年上報一次預算執行情況,由專門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巡視制度即科技部每年組織財務專家、技術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共同對項目承擔單位進行抽查。
此外,在項目驗收階段,科技部會實施決算審計。如果財務有問題,整個項目將暫緩驗收。(記者 張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