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19日電(記者 李曉玲)為保護野生雪蓮資源,新疆林業部門決定,今後沒有建立雪蓮人工培育基地的雪蓮産品開發企業,將不發生産許可證。
記者從此間召開的第三屆雪蓮論壇上了解到,新疆今後將對野生雪蓮資源實施依法保護、人工培育、合理利用相結合的管理方式,要求進行雪蓮産品開發的企業必須建有自己的人工培育基地,在保證人工種植雪蓮藥用性能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開發。
雪蓮是國家一級保護物種,也是新疆特有的珍奇名貴中草藥,其獨特的藥理作用和神奇的藥用價值,使它被奉為“百草之王”“藥中極品”。
近年來,由於氣候變化導致雪蓮生長環境惡化,加上濫採亂挖,使野生雪蓮資源極度銳減,以往在海拔2000米以上就隨處可見的野生雪蓮,如今只能在海拔3000多米以上才能找到,雪蓮的生態環境遭到了嚴重破壞。
新疆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處長、新疆野生動植物保護協會秘書長朱福德説,為了保護野生動植物,新疆曾先後出臺過兩個文件,目的是為了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促進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新疆不允許採挖野生雪蓮。
據了解,人工種植是目前對野生雪蓮的最好保護。新疆雪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海拔1800米至2000米的奇台中心農場中科院天山雪蓮科普生態園中建立了近百畝雪蓮試驗種植繁育基地,大面積培育種植雪蓮已經獲得初步成功,為進一步大規模、産業化開發、利用雪蓮藥用資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新疆雪蓮保護協會會長饒峰還倡議,為了保護野生雪蓮資源,應建立保護雪蓮基金、加大對人工種植雪蓮的扶持,使種植雪蓮成為牧民致富的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