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 王立彬)國土資源部27日正式對外公佈了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新“三定”規定,新規定進一步強化了國土資源部的宏觀調控職能,強調了資源優化配置,突出了資源性資産管理。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國土資源部新的“三定”規定使其職責有了拓展,機構設置有了增加。一個主要變化是突出了職能轉變,進一步推進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仲介組織分開,取消了相關職業技能鑒定、頒證職責,科技成果轉化具體實施職責交給事業單位和社會仲介組織,將土地評估、礦業權評估、礦産資源儲量評審機構和人員資質認定職責交給行業協會。
新規定進一步強化了宏觀調控職能,明確了國土資源部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兩個基礎性規劃的功能,強化了國土規劃的空間控製作用。進一步賦予國土資源部宏觀調控職能,明確了國土資源部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調控政策和措施等職責,併為此增設調控與監測司。
新規定更加強調國土資源的優化配置,突出資源性資産管理。國土資源部將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制定並組織實施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政策措施,強化資源回採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監管、礦産地儲備及組織協調境外礦産資源勘查等職責,並參與管理土地、礦産等資源性資産,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突出了資源性資産管理職能。
新規定還強化了國土資源部在地質災害防治、土地登記等方面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對國土資源部內設機構職責進行了調整,增強了職能配置的耦合度。進一步明確了國土資源部與國家土地總督察的關係。增設了總規劃師和總工程師,管理運行更有層級,責任分工更加明確。新規定還明確了國土資源部對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和中國地質調查局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