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記者 張曉松、徐博)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印發了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這一規定傳遞了哪些重要信息?將對人們的經濟生活産生哪些影響?記者日前專門採訪了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
網上交易違法行為將得到嚴厲打擊
隨著市場組織形態從有形的商品市場發展到網絡交易、電子合同等無形市場,網絡商品交易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因其存在的諸多不規範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網上消費知情維權難保障”成為2007年消費維權十大難點之一。
如何加強網絡商品交易監管,近年來已成為工商部門的關注點。早在2007年底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上,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就提出,要積極探索網絡市場監管機制,拓展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空間,維護良好的網上交易秩序。
“按照‘三定’規定,工商總局增加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職責。”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説,“我們將著手研究網上違法經營行為的特點,豐富監管手段,嚴厲打擊網絡經濟中的違法行為,推進網絡商品交易快速、有序、健康發展。”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加大
以1993年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頒布實施為開端,工商部門開展了長達15年的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而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反壟斷法,又使工商部門的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如虎添翼。
“工商部門的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職責將得到進一步加強。”據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三定”規定,工商總局將成立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負責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
目前,工商總局已著手論證、研究與反壟斷法相關的配套規章,相關機構和執法隊伍的組建正在展開,全國工商系統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隊伍將成為反壟斷執法的主力。
食品流通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明確
根據“三定”規定,工商總局的主要職責之一是: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責任得到了進一步的明確。”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三定”規定的主要特點就是,按照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明確部門職能分工,理順部門職責關係,解決了一些長期存在的職責交叉問題;對確需多個部門辦理的事項,明確牽頭部門,分清主次責任,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為切實落實工商總局在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職責,工商總局將成立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司,負責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