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記者楊維漢)立足公正,著眼自身,提高司法公信,增強司法權威。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國各級法院提出5點要求,擺問題、查原因、拿措施,著重抓好“公信立院”。
——要認真分析影響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各方面因素,反思自我評價與社會評價的反差。
——要從法官主客觀兩個方面一起下功夫,注重從自我抓起,從基礎工作抓起,從細節抓起,塑造法院和法官的職業素養。
——要強化對法官的品格考核,突出對法官“德”的評價,教育法官增強黨性、堅守理性。
——要注重營造“莊重、規範、公正、文明”的法庭形象,以簡明直接的方式,創立法庭公約規則,並以此為標準,不斷提高法官自身素質。
——要在公正高效、審判公開、反腐倡廉、法院管理和司法宣傳上下功夫,特別要把管好領導幹部,管好人權、財權、審判權、執行權作為重點,通過加強督查巡視和問責追究等措施,逐步確立起人民法院的公信形象。
最高法院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司法能力建設,鼓勵幹警向社會學習、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以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本領和群眾工作能力為重心,努力提升法官“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
最高法院還提出,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加強司法作風建設。一要從著裝風紀、文明用語、行為準則和院容院貌、精神狀態上開展講評或整肅,規範司法禮儀;二要從按時開庭、庭審規範、法官庭審儀態、保障當事人訴權等方面嚴肅庭審紀律;三要狠抓接待窗口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訴訟指導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