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9月24日電(記者夏琛琛 黎蕊)記者日前從廣西交通部門了解到,從2009年1月1日起,廣西將實行水路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防治超載管理,對不具備集裝箱碼頭稱重條件的港口碼頭,將會給予停止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活動的行政處罰。
水路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防超管理方面,要求所有內貿集裝箱碼頭閘口安裝稱重設備,對內貿集裝箱進行稱重監測,並將獲取的重量信息直接或通過碼頭信息傳輸系統報送交通運輸部以及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稱重數據記錄至少保留3年。
據悉,由於集裝箱運費與普通件雜貨、散貨運費計費方式不同,托運人為了降低成本、獲取額外的經濟利益,常忽略安全問題實行超載運輸。超載集裝箱不但對集裝箱自身箱體有損害,同時對碼頭裝卸設備造成危害,在運輸過程中還會對船舶配載、航行安全造成隱患,甚至對整個水路運輸造成長期、持續的危害。
對此,廣西港航管理局根據交通運輸部下發的《關於治理水路內貿集裝箱超載的通知》,決定實行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措施。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稱重強制措施實行後,港口不再允許超載的集裝箱裝船。從明年1月1日起,對不具備集裝箱碼頭稱重條件的港口碼頭,將會給予停止內貿集裝箱港口作業活動的行政處罰。
廣西港航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2007年,廣西完成集裝箱吞吐量28.18萬標箱,其中內河港口完成7.26萬標箱,比上年增長26.9%。隨著北部灣港口一系列集裝箱專用碼頭建設的推進,集裝箱運輸量將大大增加。港口內貿集裝箱超載治理工作的開展,將有利於港口生産安全,保護港口基礎設施,規範水路集裝箱運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