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宜昌10月20日電(記者江時強、徐燁)三峽工程10月17日零時開始第二階段試驗性蓄水,長江中游水位快速回落,已有多起船舶擱淺事故發生,長江海事局20日向全線發出通報。
通報説,18日17時20分, 荊州渝海航運有限公司所屬“航海618”輪裝載硫精砂600噸,上行至長江中游雲池緩流航道外水域擱淺;18日20時25分,重慶市夔峽船務有限責任公司所屬“順風555”輪載煤4000噸,下行至中游窯監水道烏龜夾水道內擱淺,且産生礙航;19日23時50分,“豫昌盛128”輪載煤1800噸,航行至中游烏龜夾水道時在航道邊擱淺;20日5時,“鄂荊州貨全富168”輪載雜貨300噸,上行至中游蘆家河水道擱淺。
長江海事局調查發現,事故主要原因是:船舶對三峽工程蓄水,長江中游航道水勢變化估計不足;船舶未按海事部門發佈的通告要求,合理受載並控制船舶吃水;超吃水船舶不服從海事部門現場管理,強行航行。
為有效遏制類似事故,保障長江中游航段暢通,長江海事局決定:
從10月20日起,對通過長江中游宜昌至城陵磯航段的船舶,實行船舶吃水控制。普通貨船實際吃水應在3.0米及以下,危險品船舶實際吃水應在2.9米及以下,對超過上述吃水控制標準的船舶實施分段簽證,分別分段簽證至宜昌港和城陵磯港,並在宜昌港和城陵磯港減載。
在長江中游設置攔截線,加強現場巡航,對通過淺區的船舶進行檢查。宜昌港以上、城陵磯港以下各海事機構,在辦理擬通過宜昌至城陵磯航段的船舶簽證手續時,應督促船舶如實申報吃水,並加大現場抽查力度。
加大處罰力度。對船舶強行搶漕,謊報、虛報實際吃水發生擱淺事故阻塞航道的,一律依據有關規定按上限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