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 城鄉就業制度深刻變革,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分配製度改革不斷深化,職業能力建設長足發展,面向國外引智全面展開……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進展。
——就業制度實現從“統包統配”到市場就業的過渡,積極的就業政策日趨完善,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基本形成,統籌城鄉的人力資源市場開始發揮主導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國城鄉就業規模不斷擴大,2007年,我國全部就業人員76990萬人,比1978年的40152萬人增加36838萬人,年均增長1200多萬人;就業結構不斷優化,從1978年到2007年,第一産業就業人數下降29.7%,第二、第三産業就業人數分別上升9.5%、20.4%。
——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全國普遍建立,截至2008年6月,參保人數達到1.9億人;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逐步從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向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擴展,參保人數今年預計將超過2.1億人;失業保險制度從無到有,近十年累計保障了2700多萬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快速增長,截至2008年8月,已達13327萬人。
——逐步打破了計劃經濟體制下不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深化了國有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不斷完善多種工資收入形成機制。在工資分配調控方面,國家調控手段不斷增加,初步建立了以工資指導線制度、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和人工成本預測預警制度為核心的工資管理與調控體系。
——技能人才隊伍和職業能力建設取得長足發展。職業培訓體系基本建立,截至2007年底,全國有技工學校2995所、就業訓練中心3173個、民辦培訓機構2.1萬餘所,年培訓各類勞動者2000多萬人次;技能人才開發工作機制初步形成,2007年底,全國技能勞動者總量為9890萬人,佔全國城鎮從業人員的33.7%;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初步形成,目前,全國已有8000萬人次取得了不同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分類與職業標準開發動態管理機制初步建立,目前已完成800多個職業標準的制定,累計發佈114個新職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完善。形成以勞動法為基礎、以就業促進法為主幹、以殘疾人就業條例和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配套的促進就業法律體系,切實保障了勞動者就業的基本權益;初步形成以勞動法、職業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就業促進法為基本法律,由工人考核條例、企業職工培訓規定、職業技能鑒定規定、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等有關法規、規章相配套的職業能力建設法規政策體系框架,為促進職業能力建設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逐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的軍隊轉業軍官安置工作體制,圓滿完成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軍隊要“消腫”裁軍100萬,到走中國特色精兵之路裁軍50萬,再到三年軍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裁軍20萬,共計317萬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任務;264.8萬名軍轉幹部參加了系統的教育培訓,為適應地方工作和就業創業創造了條件;近10萬名軍轉幹部選擇自主擇業,為非公經濟發展和新社會組織建設注入了新的活力。
——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全面展開,紮實推進,取得長足發展,形成了全方位、寬領域、多渠道發展格局,境外來華工作專家從改革開放初期每年幾百人次增長到2007年的48萬人次,出國(境)派出培訓人員也從改革開放初期的每年幾百人次增長到2007年的4萬人次。為與世界各國開展廣泛的國際人才交流,國家外國專家局已與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00多個政府機構、國際組織、著名大學、民間團體建立了良好的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