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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俊:我國刑事審判工作面臨四大挑戰和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鄒聲文、隋笑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的情況時説,當前,我國刑事審判工作面臨4個方面的挑戰和問題。

    這些挑戰和問題分別是:

    --刑事審判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當前和今後相當長的時期,我國刑事案件仍會逐年增多。五年來,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審刑事案件年均增長2.77%,一些地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涉槍涉毒犯罪猖獗,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嚴重犯罪頻發,暴力恐怖活動增多,人民法院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任務更加艱巨。刑事犯罪與現階段社會矛盾的關聯性更加緊密,侵犯財産犯罪增多,因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犯罪上升,流動人員中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突出,人民法院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責任更加重大。

    --人民群眾對刑事審判提出新要求、新期待。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進步,人民群眾對刑事司法公正的關注程度和要求愈來愈高。不僅要求準確及時懲罰犯罪,維護社會安全,還期待充分有效保障人權;不僅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人權,還期待有效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不僅要求依法審判刑事案件,還期待切實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不僅要求公開定罪量刑結果,還期待審理過程和裁判理由公開透明,參與和監督審判全過程;不僅要求案件審判正當合法,還期待裁判合情合理,符合社會不斷進步的正義觀念。

    --刑事審判隊伍現狀與新形勢新要求還不完全適應。隊伍中存在適用法律政策能力不強、辦案質量不高以及社會效果不好等問題,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不適應;隊伍中存在審判行為不規範、群眾工作能力不夠、化解矛盾不力的現象,極少數法官違法辦理“關係案、金錢案、人情案”,與嚴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不適應;現有審判人員數量、素質以及物質保障不到位,與新形勢下日益繁重的審判任務不適應。

    --刑事審判中還存在不少影響司法公正的問題。對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認識把握不夠一致,有的案件未能充分體現政策,導致裁判寬嚴失當;對輕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不能依法充分適用非監禁刑,影響矯治效果。被告人獲得律師辯護的比例偏低,證人出庭很少;審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超過法定期限的現象時有發生;附帶民事賠償標準不一致,被告人賠償能力普遍不足,判決自動履行率低,賠償不能執行到位,影響被害人合法權益的實現;依法判處的財産刑難以執行,損害司法權威。新類型案件政策法律界限不明,審理難度大。

    王勝俊表示,上述問題原因複雜,需要各級法院採取切實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我國法院將採取六項措施加強刑事審判工作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鄒聲文、隋笑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的情況時表示,今後要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刑事審判工作機制改革,確保刑法、刑事訴訟法正確實施,最大限度地贏得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信任和尊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保障。

    他還逐一報告了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將要採取的六項措施:

    --正確執行法律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針對現階段刑事犯罪高發態勢,繼續堅持依法“從嚴”懲治的一面,對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集團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堅決依法嚴懲。對於走私、集資詐騙、侵犯知識産權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貪污賄賂、瀆職等嚴重職務犯罪,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危害廣大群眾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偽劣農資犯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犯罪,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同時注意依法“從寬”處理的一面,對那些社會危害不大、主觀惡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寬情節的,以及較輕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從寬處理。

    --嚴格遵循法定訴訟程序和制度,確保刑事審判的質量和效率。深入落實審判公開制度,切實做到審判過程公開、裁判理由公開、審判結果公開。著力提高一、二審開庭審理的水平,依法規範質證認證,推動關鍵證人出庭作證,積極探索遠程作證等證人出庭的不同方式。堅決執行修訂後的律師法,依法保障律師充分履行辯護職責,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權,依法保障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的權利,推進落實被害人權益的各項措施。

    --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確保刑事審判公正高效權威。強化司法解釋、案例指導工作,統一法律適用和寬嚴標準,保證刑事法律政策依法正確適用。抓好對重大、敏感、社會關注案件審判的工作指導,進一步規範請示制度,非法律適用疑難問題一律不得請示。總結量刑規範化試點經驗,加快出臺量刑指導性意見,依法規範刑罰自由裁量權的正確行使。抓緊制定嚴格減刑和假釋案件審理程序、完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標準和執行措施、依法正確適用非監禁刑和加強財産刑執行工作的司法解釋。

    --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確保刑事司法正義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切實解決基層人民法院刑事法官不足、經費保障困難等突出問題,全面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使刑事審判更加貼近群眾,體現群眾意願。更加注重附帶民事訴訟和自訴案件調解,重視對輕微犯罪特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理,依法充分適用非監禁刑,促使犯罪人順利回歸併融入社會,減少社會對立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刑事審判隊伍建設,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司法。著力加強審判作風建設,牢固樹立群眾觀念,更加注重保障民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堅決糾正就案辦案、忽視被告人和辯護人意見、漠視被害人權益保護的不良作風。著力加強廉潔司法教育,不斷完善規範刑事審判活動制度建設,健全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確保刑事審判工作健康發展。同時,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監督,接受人民群眾、社會各界包括新聞輿論的監督,促進司法公正。

    五年來共9萬餘件刑事二審案件被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鄒聲文、隋笑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的情況時説,五年來,全國法院不斷加強審級監督和審判監督,共審結刑事二審案件47萬餘件,對其中認定事實不清、定罪量刑不當的9萬餘件,依法予以改判或發回重審,同比下降2.4個百分點。

    王勝俊説,五年來,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審判工作中遇到的具體應用刑事法律問題,認真聽取立法機關意見,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出臺司法解釋33件、制定規範性司法文件34件,指導統一、規範適用法律。

    王勝俊表示,五年來通過組織調查研究、交流審判經驗、發佈典型案例等多種措施,加強刑事審判業務指導,促進刑事審判公正高效開展。特別是嚴格規範請示制度,除法律適用問題外,認定事實和定罪量刑問題一律不得請示上級法院。

    王勝俊指出,人民法院還十分重視涉法涉訴信訪,認真查辦歷年來生效刑事裁判申訴案件6萬餘件,同比上升22.45%,對其中確有錯誤的8282件予以改判或發回重審,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

    高法負責人詳解如何掌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鄒聲文、隋笑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的情況時,就如何正確執行法律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作了詳細説明。

    王勝俊指出,要堅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和適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法原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從有利於減少犯罪、增強群眾安全感、促進社會和諧出發,準確把握和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他表示,針對現階段刑事犯罪高發態勢,繼續堅持依法“從嚴”懲治的一面,對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集團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堅決依法嚴懲。對於走私、集資詐騙、侵犯知識産權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貪污賄賂、瀆職等嚴重職務犯罪,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危害廣大群眾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偽劣農資犯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犯罪,堅決貫徹依法從嚴懲處的方針,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罪該判處死刑的,堅決判處死刑。

    他指出,要從懲治腐敗和維護穩定的高度,對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和其他職務犯罪,嚴格依法正確適用非監禁刑。

    王勝俊表示,同時也要注意依法“從寬”處理的一面,對那些社會危害不大、主觀惡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寬情節的,以及較輕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從寬處理。寬嚴都要依法進行,寬嚴都要落實到位。切實做到審時度勢,體現區別對待,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效果良好。

    我國五年來共判處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4525人有罪

    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鄒聲文、隋笑飛)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維護司法公正的情況時説,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二審和再審刑事案件424萬餘件,平均每年遞增2.75%。在判處的罪犯中,原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4525人,同比上升77.52%,促進了反腐倡廉建設。

    王勝俊説,五年來,共審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以及爆炸、殺人、搶劫、綁架、毒品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案件120萬餘件,判處罪犯160萬餘人,比前五年分別上升27.41%和32.82%,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佔41.06%,超出全部刑事犯罪重刑率22.82個百分點,始終保持對嚴重犯罪的高壓態勢。

    王勝俊表示,全國法院五年來積極開展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治理商業賄賂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犯罪,以及侵犯知識産權、金融詐騙等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判處罪犯10萬餘人,同比上升26.92%,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王勝俊透露,五年來全國法院從嚴懲處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判處罪犯12萬餘人,同比上升12.15%,其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犯8056人,同比上升1.87倍。依法從嚴懲治危害生産安全的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判處罪犯6659人,同比上升66.89%,促進了安全生産。

    同時,全國法院五年來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理,對107萬罪行較輕的被告人,依法判處緩刑、管制和單處附加刑,同比上升36.48%,佔判處罪犯總數的25.72%,同比上升1.56個百分點,積極轉化消極因素,爭取更好改造效果。對未成年被告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寓教于審,懲教結合,判處未成年罪犯38萬人,其中適用非監禁刑12.6萬人,同比分別上升76.74%和1.37倍,配合社區、學校、家庭進行矯治;依法減刑200余萬人次,假釋9萬餘人,同比上升25.84%,促進了罪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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