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石油、中國銀行、中海油、中國移動……這些全球企業500強中閃亮的“中國籍”企業,已經儼然成為中國國有企業實力和品牌的象徵。而在30年前,他們還不能算是真正的現代企業,甚至僅僅是國家行政機關的附屬。國企改革30年來,國企努力建立並完善著現代企業制度,市場競爭力不斷得到提升。
國務院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近日接受本報專訪時説,改革開放以來,國企改革大致經歷了擴大經營自主權、制度創新和結構調整、以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3個階段。30年來,國企産權逐漸清晰,國有經濟戰略佈局調整,國企數量上在減少,行業分佈上在集中,規模在擴大,競爭力在提升。
改革從放權讓利開始
問:管理體制改革前國企是怎樣一種狀況?
王忠明:在國企改革前,企業並不是獨立的利益主體。國企的生産經營一切由國家按計劃確定,沒有投資權,經費由國家下撥,利潤全部上交國家,原料由國家供應,産品由國家包銷。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沒有生産經營的自主,這時的國企更大程度上是國家機關的附屬,而不是市場經濟下的現代企業。
改革開放後,國有企業的改革最早是從“放權讓利”開始的,逐步採取了利潤留成、利改稅、上交利潤承包制、資産經營承包責任制等改革方式,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使國企經營狀況得到一定改善。1988年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從法律上確立國企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單位,為企業自主經營提供了法律保障。
承包經營包盈不包虧
問:承包經營有何積極意義?存在哪些弊端?
王忠明:企業經營承包制直接刺激了國有企業增産增收的積極性,並在一定程度上屏蔽了政府的隨機干預,加上其他方面改革的推進,從而在總體上促進了企業生産經營和政府財政收入有所好轉。
但是這一改革沒有涉及“産權”這一根本問題。在舊的計劃經濟框架未能根本變化的背景下,一系列體制缺陷和固有弊端無法擺脫,比如企業對政府的行政依附關係依然存在,在投資、資産處理、收益分配、人事任免等方面還是要受制于政府的行政支配,無法進一步激發經營活力;由於獨立的法人財産權依然缺位,“承包制”也不可能真正承包得了責任,多為包盈不包虧,而且短期行為嚴重,缺少長期積累和永續競爭的動力。這樣,産權制度改革便提上了日程。
明確提出企業産權概念
問:國企産權制度改革是如何起步的?
王忠明:在整個國企改革進程中,上世紀90年代初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水嶺。當時,國有企業只有財産權沒有所有權,誰是所有者代表不明晰;企業法規定國有企業自負盈虧,但是企業又不是國有資産的所有者,破産只能破國家的産;企業冗員過多,一些大的企業既辦學校、醫院,還承擔養老的壓力。這些問題都影響著國企經濟效益,困擾企業進一步改革發展。
1993年,中央明確指出,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産要求的、産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和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企業産權的概念被明確提出,為國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産權是否清晰直接決定著權責能否明確、政企能否分開、管理能否科學,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實現“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如果國有産權不能動,即使有改制甚至包裝上市等舉措,也很難説是真正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的。
從1993年下半年到1994年初,全國興起了國企産權改革的小高潮。
部分國有産權轉賣退出
問:産權改革經歷了怎樣的過程?
王忠明:對大多數國有企業而言,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就意味著必須從單一的國有産權重組為多元産權結構,而在“抓大放小”中還意味著允許國有中小企業以出售、並購等方式轉化為其他産權形態。
在國有産權推向市場的過程中,産權轉賣、退出曾遭遇過否定的評價,出現過“産權改革即 是搞私有化”的説法。當時的爭論,部分是由於一些簡單化的思維所致,認為國有企業不存在所有者缺位,進而不分青紅皂白地一概否定所有“退”的行為、“賣”的行為,將其認定為國有資産流失甚至惡意侵吞國有資産,這是一種危言聳聽的簡單化。
一旦實現了産權結構多元化,國有企業本質上也就“背離”了原有的體制屬性,不再是傳統或經典意義上的國有企業了。而在當時,思想解放的程度與力度未必能夠就此層面完全達成共識。人們甚至在較長一個時期內,是寄希望於在國有體制包括國有産權體系不被觸動的前提下搞好一個個國企的。
在歷經爭辯之後,産權改革朝著既定方向繼續進行,1998-2006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戶數佔全國工業企業的比重從39.22%下降到8.27%。
國有經濟佈局更加優化
問:國有經濟佈局出現了哪些調整?
王忠明:與産權改革相配套的,是整個國有經濟戰略佈局的調整。中央明確提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公有資産在社會總資産中佔優勢;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發展起主導作用。此後又再次強調,優化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
隨著産權重組、“抓大放小”,必然有一些國企會退出某些領域的競爭,使國有經濟佈局發生改變。國有經濟長期存在著戰線過長、過於分散、結構趨同等嚴重問題。通過“退出”,能讓國有企業徹底甩掉沉重的諸多包袱,揚長避短,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探索國有經濟的多種有效實現方式,形成具有相當規模和實力、核心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這樣,才能讓國有企業集中在關係國家競爭力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即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産品或服務的行業以及一些高新技術産業領域等。勘探和開發新的礦産資源、開採和控制水資源等,也是應該集中國有資本大舉進入的重要領地。
目前,中央企業82.8%的資産集中在石油石化、電力、國防、通信、運輸、礦業、冶金、機械行業,承擔著我國幾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氣和乙烯生産,提供了全部的基礎電信服務和大部分增值服務。1998-2006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資産總額從7.49萬億元增加到13.52萬億元,主營業務收入從3.36萬億元增加到10.14萬億元,利潤總額從525.14億元增加到8485.4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