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內蒙古自治區安排資金扶持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22日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為扶持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加快培育接替産業,內蒙古將從財政、信貸等多方面強化對資源型城市的扶持。

    作為我國重要的煤炭、石油、有色金屬、林業等原材料生産基地,內蒙古成長起牙克石、烏海、鄂爾多斯等一批資源型城市。為扶持相關城市培育接替産業,強化礦區、林區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從2009年至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級財政計劃安排專項資金18億元,用於資源型城市建設。其中,每年安排1億元用於建設産業轉型項目,3億元用於實施礦區地質環境整治保護項目,2億元用於礦區塌陷區治理及棚戶區改造。

    本著“誰破壞、誰修復,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在以開發企業為投資主體恢復治理礦區、林區生態環境的基礎上,內蒙古還將探索建立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由資源型企業在稅前按一定比例提取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專門用於資源型城市環境恢復與生態補償、發展接續替代産業、解決企業歷史遺留問題、企業關閉的善後問題等。

    此外,內蒙古還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資源型城市改造傳統工業、發展接替産業和生態建設等領域的信貸力度,以緩解資源型城市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力爭至2011年,重點資源型枯竭城市建立起新型替代産業,其中非資源型産業的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0%以上,財政收入和城鎮居民收入達到自治區平均水平。

 
 
 相關鏈結
· 內蒙古: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範圍鼓勵創業
· 內蒙古計劃在3年裏大規模建設基層衛生服務設施
· 內蒙古政府出臺多項優惠政策促"以創業帶動就業"
· 內蒙古計劃五年完成3.24億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