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魏武)30年為黨分憂,30年為民解難。
改革開放30年來,信訪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認真地履行應有職責,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全面推動信訪工作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時期信訪工作,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等中央領導同志對信訪工作先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為信訪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對信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改革開放之初,信訪工作從指導思想到工作機構、制度,都不能滿足現實需要。1978年9月和1982年2月,中央先後召開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進一步抓緊落實黨的政策,解決好遺留問題和善後工作。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中央提出了改革開放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任務和原則方法。198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信訪工作的通知》。1995年10月,第四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強調信訪工作必須服從服務於全黨全國工作大局,在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係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新世紀新階段,隨著我國進入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一些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也開始顯現,並大量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中央對新時期信訪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確立了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中心,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社情民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實現信訪工作新格局、新秩序、新機制和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的總體工作思路。
各地各部門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在全國上下探索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責任體系。各級信訪部門積極調整工作思路和方法,較好地發揮了信訪工作的職能作用。廣大信訪幹部堅持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全力推進解決問題、化解矛盾。
信訪工作不斷改革創新,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積極貢獻
改革開放之初,傳統的信訪渠道基本處在被動接訪、辦理來信方面,群眾信訪渠道還比較單一。30年來,隨著群眾信訪訴求的日益增多和反映內容的日趨多元,各地各部門大力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範信訪秩序。
——從中央到地方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範信訪工作行為和信訪人的信訪行為,推動了“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的形成。
——各地各部門普遍公佈了信訪工作機構的通信辦法、接待時間和地點,改善接待場所和接待條件,對群眾來訪堅持文明接待,對群眾來信認真負責辦理。
——堅持領導幹部閱批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積極開展開門接訪、聯合接訪、下訪約訪等,使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反映和有效處理。
——完善黨政領導幹部、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群眾制度。
——大力推廣“市長專線”、“綠色郵政”等做法,建成了全國信訪信息系統,推行“網上信訪”,構建起了高效便捷的反映民意、受理民訴、紓解民困的新渠道、新平臺。
——大力規範有權處理信訪問題責任部門的工作行為,通過健全和完善科學規範的接談、受理、交(轉)辦、解決、回復群眾信訪事項的工作規則,用制度確保了信訪事項及時進入程序,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主動排查解決信訪苗頭,集中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督辦解決長期積累的信訪問題,協調解決疑難複雜問題,及時就地解決初信初訪問題,開展重信重訪專項治理……30年來,各級信訪部門從切實維護信訪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著力推動“事要解決”。
從縣委書記大接訪到中央和國家機關幹部下訪督導,從首問、首辦責任制到會診會辦……各級信訪部門積極協調,綜合調度,做到“樁樁有人管”、“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促進大量信訪問題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得到妥善解決。
近年來,國家信訪局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推動重信重訪事項專項治理。全國縣以上信訪部門在推動解決大量重復信訪事項的同時,注重加大初信初訪事項的解決力度,努力把當年新發生信訪問題的積累率降到最低。
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為信訪工作插上“騰飛的翅膀”
30年來,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邁出重大步伐,較為完整的新時期信訪工作法規制度體系,助力我國信訪制度的日臻完善。
——1982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機關信訪工作暫行條例(草案)》。
——1995年10月,國務院頒布了《信訪條例》,成為我國第一部信訪工作的行政法規,標誌著信訪工作邁入法制化、規範化軌道。2005年1月,國務院修訂並頒布了新的《信訪條例》。
——國家信訪局制定下發了信訪工作規則,各地也相繼制定了與之相配套的法規和制度,絕大多數省份頒布實施了信訪工作法規。60多個中央和國家機關或單位修訂出臺了信訪工作辦法、規則,形成了比較完整的信訪工作法規制度體系。
——2007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實現了在更高層面上對信訪工作的指導,成為信訪工作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文獻。
——2008年7月,中央紀委下發了《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同年6月,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從制度層面強化了信訪工作責任。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就信訪工作責任追究作出專門規定。
30年風雨兼程,30年碩果纍纍
短短一年多,接待群眾來訪3848人次,平均每天接待六七人次……已故遼中縣信訪局長潘作良,是無數信訪幹部的縮影。改革開放30年來,全國信訪系統涌現出了以吳天祥、張雲泉等為代表的一大批優秀信訪幹部。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我國信訪工作機構進一步健全。1977年,成立了中央辦公廳信訪局;1980年,成立了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1986年,中央辦公廳信訪局、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合併,成立了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2000年,在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基礎上組建成立了國家信訪局。
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也得到了全面加強,全國省級信訪部門絕大多數成為正局級機構並增加了內設機構,設置更加合理,職能更加強化,推動問題解決的能力不斷提高。信訪工作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各地各部門普遍加大了對信訪工作的投入,加強了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了辦公條件。
30年來,信訪工作的豐富實踐留下了彌足珍貴的經驗和啟示:新時期的信訪工作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是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客觀要求,是從源頭上解決信訪問題發生的迫切需要。
30年風雨砥礪,我國信訪工作的方向更加清晰:
——必須牢固樹立中心意識和大局觀念,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找準位置、發揮作用、創造業績。
——必須始終堅持以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為核心,著力推進“事要解決”。
——必須始終堅持改革創新,勇於正視矛盾、敢於攻堅克難。
——必須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鍥而不捨地抓班子帶隊伍。
……
30年驀然回望,足跡深深;30年極目遠眺,任重道遠。展望未來,承擔著為黨分憂、為民解難歷史重任的新時期信訪工作,正在黨和人民的無限信賴和期許中揚帆遠航,續寫新時代信訪工作的壯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