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25日電(記者鄧衛華)記者從25日召開的山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後三年,山東省將通過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加快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爭取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廉租住房保障方面,山東省在2008年將廉租住房保障範圍擴大到全省市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礎上,確保到2010年年底廉租住房保障累計達到10萬戶,其中將加大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比重,確保實物配租比重不低於30%,實現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
經濟適用房保障方面,2009年、2010年山東省每年為低收入家庭提供不少於5萬套的經濟適用住房。山東省還將積極推廣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經濟適用住房的模式,實行相對分散建設;對於有條件的城市,可以採取發放貨幣補貼的方式,支持低收入家庭通過市場選購住房。
此外,山東省將利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棚戶區改造。其中,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職工集資合作建房,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批准可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計劃,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
最新發佈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特別指出,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舊住宅區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小區外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經營性設施建設資金,按照誰經營誰投資的原則,由經營者承擔,不得計入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