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5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勞動合同法是一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法律。目前,國內外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經濟發展面臨嚴重困難。越是困難,越要關注民生,越要結合當前的實際,把勞動合同法貫徹好,更加重視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加重視企業的生存發展,更加重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立足於保發展、保民生、保大局,同心同德,克服困難,努力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檢查組建議從八個方面進一步貫徹實施好勞動合同法:
第一,繼續加大勞動合同法宣傳和貫徹實施力度,進一步增強勞動合同法制觀念。要通過認真學習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準確把握法律內涵,使全社會認識到,當前形勢下,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比任何時候更加重要。各級勞動執法部門和人員要通過貫徹執行法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引導企業正確理解並實施好法律,自覺梳理勞動用工中存在的問題,規範用工行為,建設和諧勞動關係,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加強對勞動者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勞動者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通過合法、正當渠道維護權利、反映訴求。工會組織要幫助、指導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積極推進建立健全平等協商、廠務公開、職工民主管理和勞動爭議處理協調機制,形成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
第二,重視解決拖欠職工工資問題。經過近幾年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但新的職工工資拖欠仍時有發生。年關將近,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視進一步預防和解決企業拖欠工資,特別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健全工資保證金等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積極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等有效辦法,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動態監控,積極預防和及時消除拖欠工資隱患。
第三,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確保就業形勢基本穩定。就業是民生之本。要高度重視勞動密集型産業和中小企業的發展,保護和提高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産業和服務業吸納就業的能力。要通過減輕稅費負擔,取消不合理收費,緩解企業成本壓力。要加強信貸服務,完善擔保等方式,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生産和經營,防止出現大規模破産倒閉。
第四,千方百計穩定現有就業崗位。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防止出現大規模集中裁員現象。鼓勵和支持遇到困難的企業採取在崗培訓、協商薪酬等辦法,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
第五,切實維護好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落實好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各項政策措施。採取有力措施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要妥善處理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在返鄉農民工較多的地區,要發揮好政府投資和重大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盡可能為農民工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要加強農民工就業能力培訓。大力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
第六,進一步規範勞務派遣用工。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務院國資委、全國總工會等單位,繼續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制度的研究,提出既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又避免用人單位藉以規避法定職責,損害被派遣人員權益的具體辦法。同時,要依法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和勞動者的權利義務關係,完善對勞務派遣公司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
第七,儘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要加大工作力度,儘早做到省內勞動者異地就業的養老保險無障礙轉移接續,並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養老保險基本部分全國統籌。要抓緊制定實施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加快推進農民工參保。要認真研究各類社會保險費的合理繳費比例問題。要加快社會保險法立法進程,爭取儘早出臺。
第八,調整充實勞動監察機構與人員,強化執法力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勞動監察隊伍建設,健全監察機構,合理配置人員編制,保證工作經費和必要的執法設備,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加大勞動法律監督和勞動爭議調處工作力度,把勞動法律法規監督、勞動行政執法與法院處理勞動爭議有機結合起來,及時查處違法、侵權和勞動爭議案件。要加大對勞動關係的調節力度,防止出現影響社會和諧的群體性糾紛。不斷充實工會與政府聯席(聯絡)會議、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內容,發揮好職代會和集體合同制度在維護勞動者權益中的作用。
華建敏説,檢查中,有的地方對勞動合同法有關條文的具體適用提出了一些問題,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經驗的基礎上,適時作出司法解釋。
五大措施促進勞動合同法實施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5日表示,勞動合同法頒布以後,各級黨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視,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法院及工會、工商聯、企業聯合會等認真組織實施,各類企業、社會各界努力貫徹落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總體情況是好的。
華建敏是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作此表示的。根據他的報告,勞動合同法自頒布實施以來,各有關方面主要從五個方面進行貫徹實施:
——廣泛開展宣傳培訓,全面提高法律意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開展了勞動合同法宣傳月等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全國總工會把勞動合同法作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司法部開展宣傳,引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正確理解勞動合同法。各地積極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以及面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勞動者的各種學習培訓活動。
——制定和清理修改配套辦法,細化法律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法頒布後,國務院即組織有關部門抓緊實施條例草案的起草和論證,于9月18日正式出臺了該條例;有關部門與地方也分別制定了一批配套辦法,如江蘇省發佈了《靈活就業人員省內跨地區流動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實施辦法》,解決了人員省內流動時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問題。遼寧等省制定了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福建省及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對與勞動合同法相關的96個文件進行了清理,廢止了24個與法律規定不一致的文件,制定了20多個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配套文件。一些企業也按法律要求對規章制度進行了清理和修改。
——加強指導服務與督查力度,督促企業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開展以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重點的“春暖行動”,依法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級工會把推動集體合同制度建設作為一個重要手段,有效推進了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著力強化服務職能,幫助和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重點抓好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一些地方勞動保障部門、工會和企業聯合會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在推進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一些省市有重點地開展了一系列專項行動。
——加大勞動爭議處理力度,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法院、工會等機構積極配合,探索構建多渠道、多層次的基層調解網絡和仲裁機構,加大勞動爭議處理的工作力度。全國總工會及時頒布實施《關於加強企業調解組織建設的意見》、《工會法律援助辦法》,聯合各方力量,強化調解,積極參與仲裁和訴訟,及時預防、化解勞動合同爭議。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加強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工作。
——正確處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關係,努力實現雙贏局面。不少地方政府及有關機構積極引導企業正確處理實施法律與促進企業發展的關係,採取多種措施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如深圳市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係促進條例》,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動關係的協調服務與監管等問題作出規定,促進了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福建等省通過創建和諧勞動關係工業園區與和諧企業活動,推動工業園區和企業自覺落實勞動標準,改善用工環境。
勞動合同法實施取得積極成效
農民工權益得到進一步保護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華建敏25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來主要在四個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這四個方面分別是:
一是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上升。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按照全國規模以上企業統計口徑,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3%,比去年提高2.3個百分點。今年上半年,全國簽訂集體合同109.1萬份,比去年增長11.9%;集體合同覆蓋單位183.4萬個,比去年增長7.59%;集體合同覆蓋職工1.43億人,比去年增長11.86%。
二是新簽勞動合同的平均期限有所延長。江蘇省簽訂一年至三年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達到49.09%,一年及以下期限的勞動合同較上年末減少14.4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增加1.19%。從全國看,合同短期化現象也明顯減少,就業穩定性普遍提高。
三是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廣泛開展對用人單位的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和舉報專查,糾正各類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今年上半年,陜西省巡查用人單位1.25萬戶,涉及勞動者64.97萬人,推動補簽勞動合同14.77萬份,追發勞動者工資5063萬元,督促1525戶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1655.14萬元。廣東省對10.34萬戶用人單位進行巡查,查處用人單位違法案件3.26萬宗,責令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149.17萬份,督促補繳社會保險費3868.09萬元。
四是農民工權益得到進一步保護。各地在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工作中,高度重視加大對農民工權益的保護。雲南省對全省建築業、服務業等使用農民工集中的行業,進行農民工勞動合同簽約、工資支付等情況的重點檢查。瀋陽市成立專門的農民工維權中心,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的快速通道。從全國總體情況看,農民工工資拖欠持續減少,勞動合同簽訂率有所提高;農民工職業技能和安全培訓不斷加強,生産作業環境有所改善;農民工參加工傷和大病醫療保險人數有較大幅度增加;政策法規逐步完善,農民工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保障。
華建敏指出,由於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法律實施進展不平衡和相關配套法規、細則有待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中還存在一些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如部分行業、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勞務派遣用工存在不規範現象,社會保險制度不完善影響勞動合同的簽訂,勞動監察執法力量不足、力度不夠等。
華建敏指出,10月份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快速蔓延和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的影響,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經營困難加劇,虧損企業和虧損行業增加較多,關閉企業數逐月增加;城鎮新增就業人數下降,一些企業裁員增加,有的企業雖不裁員,但提前或長期放假,農民工下崗和返鄉回流增多;受經營困難影響,企業欠薪情況增多,企業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難度加大,有的地方還發生企業主欠薪逃匿事件,引發了一些勞動爭議,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面臨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為此,全國人大有關方面又組織調研組,了解到有關部門、各地區和廣大企業正採取措施積極應對。比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把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就業、穩定勞動關係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明確可適當降低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率,抓緊研究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費率及轉移接續辦法,允許符合條件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以滿足其增加工時彈性的要求;全國總工會要求各地工會加強勞動關係協調力度,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引導職工與企業共渡難關;廣東、浙江、安徽等地也出臺了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的實施,對維護勞動者權益、緩解企業經營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為當前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創造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