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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1至11月調查10萬多單位增收節支500多億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審計調查10萬多單位 增收節支500多億元
——2008年審計工作情況綜述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張曉松)今年1至11月,全國共審計和調查10.4萬多個單位,促進國家財政增收節支569億多元,促使被審計單位健全規章制度3690項,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和事項837件。這是記者從29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專項審計:關注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生問題

    今年,圍繞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生問題,審計署組織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救助、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商業銀行和實體經濟的影響、城市基礎教育、財政支農和社會保障等審計和調查。

    特別是汶川地震發生後,審計機關緊急行動,組織全國1.2萬餘名審計幹部對3.2萬多個部門和單位的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全方位、全過程跟蹤審計,同時延伸調查了重災區的3800多個鄉鎮、9500多個村和7.6萬多戶受災群眾,提出3610多條審計建議。

    財政審計: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資金267.73億元

    在財政審計方面,審計署審計了53個中央部門及其368個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同時對部門預算的完整性和津貼補貼收入發放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調查了18個省(區、市)財政管理和運行情況,揭示和反映了當前省及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全國審計機關在預算執行審計中,共提出3萬多條審計建議,有2萬多條被採納。截至10月底,已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267.73億元,促進完善制度規定158項。

    金融機構和企業審計:維護國家經濟和國有資産安全

    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今年,審計署對中國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和中信集團公司資産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移送大案要案線索20件;對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股份制改革成效進行了審計調查,反映了當前金融領域需要高度關注的六個突出問題。

    為維護國有資産安全,今年,審計署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等12戶中管企業原領導人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對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等4戶發電企業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對41戶重點中央企業節能減排情況進行審計調查,揭示了一些企業損益不實、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産流失和潛在損失等違規問題。

    能源資源環境審計:促進能源資源節約和環保

    為促進能源資源利用和落實環境保護政策,審計署組織對18個大型火電建設項目和相關省份電力建設情況、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對環渤海13市水污染防治和“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資金使用及效果進行了審計調查,揭示和反映了能源資源環境和投資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還開展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審計調查、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財務收支和奧運工程跟蹤審計,促進了項目管理的加強和投資效益的提高。1至11月,全國投資項目審計核減投資額248億多元,幫助挽回或避免損失77億多元。

    經濟責任審計:64名領導幹部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

    今年1至11月,審計署開展了對4名省部長和12戶中管企業原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全國審計機關對2.4萬多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64名被審計的領導幹部和226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

    目前,全國已有31個省(區、市)、436個地市和1937個縣級審計機關設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專職機構;有8個省(區)、81個市和212個縣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有21個省建立了組織部門根據審計情況與被審計領導幹部誡勉談話制度;有14個省匯總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形成綜合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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