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 農村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是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決定》就“建立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部署了許多帶有關鍵性的新舉措。
按照《決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重點,一是“堅持政府主導,整合城鄉衛生資源”,建立健全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骨幹、村衛生室為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發揮好公共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骨幹作用。“重點辦好縣級醫院”,使其發揮縣域服務和培訓中心的作用;“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使其發揮醫療衛生服務的樞紐作用;採取多種形式,“支持村衛生室建設”,使其發揮服務網點的基礎性作用。
二是深化縣鄉醫療衛生機構改革,明確縣鄉醫療衛生機構性質、職能和任務,核定人員編制,保障人員和工作經費,加強績效考核和監管。抓好鄉鎮衛生院收支兩條線管理和農村衛生機構業務合併試點工作,通過增加政府投入和定向補貼,取消藥品銷售加成,轉變運行機制,提高服務效率,“向農民提供安全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三是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農村醫療機構,對承擔政府任務的予以適當補助。中央財政擬通過轉移支付,在邊疆、山區、牧區、高原等艱苦地區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點,補助運行費用。
按照《決定》關於“促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新的部署,各級政府要把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部署,依法強化在農村醫療衛生事業規劃、撥款、監管等方面責任,逐步提高財政投入佔衛生總費用和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例,擴大公共財政覆蓋範圍,降低農民負擔比例。其次,要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建立農村衛生人員培養培訓的長效機制,調整高等醫學教育結構和課程設置,實施“定向免費培養培訓農村衛生人才”政策,為農村基層培養適宜人才。此外,要堅持中西醫並重,一切從農村實際出發,把“積極發展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服務”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中醫服務體系建設,探索“治未病”的預防保健體系。
截至目前,我國基本建立了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現有鄉鎮衛生院4萬多所,村衛生室61萬多個,縣鄉村衛生人員354萬多人。到2007年底,中央和地方投入217億元累計改造和新建了1.88萬所鄉鎮衛生院、786所縣醫院、285所縣中醫院和534所縣婦幼保健院,為1.1萬所鄉鎮衛生院配置了基本醫療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