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 董峻 韓潔)最近舉行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確定,今年農業農村工作重點任務之一是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財政部將繼續加大“三農”投入,加強和完善促進農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深化縣鄉財政體制和鄉鎮機構改革,改“以錢養人”為“以錢養事”,探索建立農村公共服務新機制。
鄉鎮機構改革重在轉變政府職能
自2006年以來,我國農村稅費改革轉入以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改革、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為重點的農村綜合改革階段。在農村綜合改革中,鄉鎮機構改革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是重中之重。按照中央5年內不增加編制的規定,2008年各地認真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全國鄉鎮機構改革試點面已佔半數以上。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農村綜合改革將在注重鞏固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成果的同時,把改革的著力點切實放到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上來,把鄉鎮職能轉到改善民生、服務“三農”、優化環境、維護穩定上來,重點強化鄉鎮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充分發揮政府在鄉鎮治理中的主導作用。
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將著力完善轉移支付
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也是農村綜合改革的一大內容。這項改革實質是“鄉財鄉用縣監管”,其目標是加強縣對鄉鎮財政的監管,逐步建立農村公共財政體制和運行機制。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實行了“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29個省(區、市)實行了“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
下一步,國家將著眼增強基層財力,進一步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著力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把現行成功的對縣鄉的財政獎勵補助政策規範化、制度化,形成穩定的增長機制;同時通過各級財政轉移支付補助、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等多種渠道,增強村級集體收入,逐步解決一些行政村運轉困難問題。
農村“普九”債務爭取3年完成
化解鄉村債務是當前農村綜合改革的又一大內容。2008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要求各地都應把化解鄉村債務作為農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全面清理核實鄉村債務,摸清底數,制止新債,分類化解,多渠道探索有效化解鄉村債務的有效辦法。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已審核批復了內蒙古等14個試點省區人民政府報送的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試點實施方案,並簽訂了化解責任書,邁出了我國推進鄉村債務化解的關鍵一步。
目前,首批14個試點省份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工作進展順利,各地區已進入償債階段。農村“普九”化債工作受到了基層政府、農村中小學、農民群眾和債權人的歡迎,維護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促進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下一步,國家將全面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爭取3年內基本完成。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範圍將擴大
實施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2008年初,我國率先在黑龍江、河北和雲南三省全省範圍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內蒙古、上海、重慶、江蘇、湖北等省、區、市也選擇了部分縣啟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一事一議”解決集體公益事業的資金問題,是與農村稅費改革配套實施的一項改革措施,旨在解決農村稅費改革取消農村勞動積累工、義務工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所面臨的籌資籌勞問題,引導農民自主開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公益事業。今年,國家將平穩推進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範圍,發揮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導作用,支持農村公益事業發展。
此外,今年國家還將健全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大幅度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佔用稅新增收入用於農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支持建立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綜合運用貼息、保費補貼、稅收優惠等財稅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支農投入格局。
透視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新亮點:針對性強 含金量高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 車玉明、董峻、于文靜)28日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確定,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的首要任務是保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四大重點,會議明確了旨在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針對性強,含金量高,亮點紛呈,令人振奮。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努力拓展農民工就業創業空間
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姚潤豐、杜宇)當前,農民工就業困難突出,部分農民工返鄉回流。剛剛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再次傳遞出強烈的信號:拓展農民工就業創業空間刻不容緩。
會議決定從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諮詢四個方面開闢“綠色通道”,積極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