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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採取10項措施促進農民工就業實現持續增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2月4日電(記者武勇)寧夏日前專門出臺《關於做好農民工工作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意見》,採取重點工程項目優先安置10萬多名本地農民工和擴大農民工在工農業生産領域的就業容量等10項措施,幫助農民工克服金融危機帶來的返鄉務工難等困難,實現持續增收。

    2008年,寧夏經濟發展保持較快增長勢頭,就業形勢基本穩定,農民工資性收入增加額佔到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加額的近一半。但去年下半年以來,受金融危機影響,寧夏部分外出農民工出現了返鄉回流現象,就業壓力明顯增大。為此,今年寧夏專門出臺10項措施,要求區內重點工程項目優先安排使用本地農民工,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的重大建設項目時要與勞務輸出對接,明確增加就業的人數,並提出具體用工計劃和安置方案,其中寧夏交通廳和寧夏電力公司等單位要確保安置10.3萬名本地農民工。

    同時,寧夏全面落實國家擴大內需、保增長的各項措施,擴大農民工在工、農業生産領域的就業容量。一方面加大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力度,結合推進農業發展不斷引導組織農民積極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設施農業和特色優勢産業吸引更多的農民就業。另一方面,出臺一系列稅收、金融等優惠政策幫助本地企業渡過難關,對長期在外的農民工進行技能培訓提高其就業能力,爭取培訓12萬人次的農村轉移勞動力,進而穩定和擴大區內企業的農民工就業崗位,為農民工開闢新的就業渠道。

    在鞏固和擴大區外勞務基地的同時,寧夏大力支持返鄉農民工就地創業。2008年寧夏共轉移農村勞動力75萬人次,實現勞務總收入38億元。今年將大力發展勞務輸出産業,進一步鞏固寧夏在東南沿海和周邊省區建立的勞務基地,力爭區外用工單位不減少寧夏農民工規模。

    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王正偉説,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與區內外相關部門配合,及時妥善處理各種勞務糾紛,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服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和限制農村土地流轉,也不得截留、扣繳或以其他方式侵佔返鄉農民工的土地流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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