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 王宇、姚均芳)中國人民銀行和馬來西亞國民銀行8日宣佈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該協議互換規模為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協議實施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的目的是旨在通過推動雙邊貿易及投資來促進兩國經濟增長。
全球金融危機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已先後與韓國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