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朱立毅、雷敏)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23日表示,目前我國正與五大洲的31個國家和地區建設14個自貿區,其中已生效的自貿協定有7個,實施情況良好。
據介紹,為順應全球區域經濟一體化迅猛發展的新形勢,自2003年以來,我國積極推進自貿區建設進程。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在亞洲,擴大內地對香港、澳門開放,簽署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及5個補充協議;與東盟簽署自貿區《貨物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完成投資談判;與巴基斯坦簽署《自貿協定》和《服務貿易協定》;與新加坡簽署《自貿協定》;推進與海灣合作委員會(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聯酋、阿曼、卡塔爾和巴林6國)的自貿談判。
同時,我國與智利簽署《自貿協定》和《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正開展投資談判;與秘魯結束自貿談判,推進與哥斯達黎加的自貿談判;與新西蘭簽署《自貿協定》,推進與澳大利亞的自貿談判;推進與冰島、挪威的自貿談判;與南部非洲關稅同盟啟動了自貿談判。
此外,我國已完成了與印度的區域貿易安排聯合研究,正在開展與韓國的自貿區聯合研究,推進《亞太貿易協定》第四輪談判,2009年下半年將啟動與瑞士的自貿區聯合研究。
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説,通過相互降低和取消關稅,進一步開放服務和投資領域,自貿區可以帶來貿易和投資機會,降低生産和交易成本,從而實現互利共贏和共同發展。因此,中國今後將在繼續參與WTO多哈回合談判的同時,以更積極的姿態推進自貿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