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疆社會綜合救助體系的建立健全,以及救助群體從城市向農村的延伸,新疆城鄉各族困難群眾共同享受到了改革開放帶來的成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99個縣(市、區)中,33個為邊境縣(市)。由於自然條件惡劣,截至2006年底,還有100多萬農牧民沒有解決溫飽。2007年7月,新疆全面啟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年人均純收入700元以下的貧困對象納入其中,加上此前1999年建章立制的城市低保措施,新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為將最低生活保障這一民心工程落實到戶,新疆民政部門在全區先後組織了6次拉網式家庭情況調查,共調查了853個鄉鎮的8819個村,切實做到了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同時,建立了低保對象公示制度、低保金髮放每月公佈制度、低保對象核查制度以及低保金髮放逐月審核制度等。
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書記莫涓介紹説:“對困難群眾,只要符合低保條件的全部納入低保範圍,實行應保盡保,並根據條件實施有進則進、該退則退的動態管理有效機制。對那些處於勞動年齡段又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則積極鼓勵、動員、指導其實施新的就業。”目前,全區農村129萬和城鎮63萬特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已經應保盡保。
經過多年的建設發展,新疆城鄉社會救助內容已從單一的生存救助,走向包括生活、醫療、教育等多項內容的複合型救助;救助方式也從傳統的臨時應急救助向常規性、制度性救助轉變,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取得新進展。(記者 戴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