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通知強調
認真貫徹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精神
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記者楊維漢)為不斷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工作,最高人民法院16日印發了《關於認真學習貫徹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執行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決議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強調,各級法院要深刻認識學習貫徹會議精神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這次會議肯定了去年一年人民法院的工作成績,批准了今年的工作安排,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人民法院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給予了高度關注,並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全國各級法院要進一步認清人民法院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把會議精神轉化為積極有效的工作措施,轉化為廣大幹警的自覺行動,努力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密切聯絡本地實際,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各項工作部署,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推出新舉措,努力開創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通知要求,要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溝通,切實做好建議、意見的辦理工作,在“重視滿意率、提高辦成率”上下功夫,不斷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要以辦理工作為契機,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絡,採取當面答覆與書面答覆相結合,“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等有效工作方式,加強跟蹤督辦,切實取得好的效果。對各級人大交辦的案件,要優先辦理,儘早答覆,並做好溝通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