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1日電(記者 陳玉明)國務院辦公廳20日公佈的《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促進企業重組,提高産業集中度。有關鋼鐵專家指出,提高産業集中度不僅有利於淘汰落後産能,還有利於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中國鋼企在國際原材料市場議價能力。
當前我國鋼鐵業發展存在的一個嚴重問題就是産業集中度太低。目前,中國有大小鋼企1200家左右,其中大中型鋼企約70家。粗鋼生産企業平均規模不足100萬噸,排名前5位的企業鋼産量僅佔全國總量的28.5%。
而相比之下,2007年韓國浦項制鐵公司粗鋼産量佔到本國産量的60.61%,德國的蒂森克虜伯、日本的新日鐵和JFE公司、美國的美國鋼鐵公司(USS)、俄羅斯的謝維爾等鋼鐵企業,其粗鋼産量佔本國總量都超過了20%。
中國鋼鐵工業協會有關人士認為,産業集中度過低對鋼鐵業的發展造成了一系列不利影響。一是國內大型鋼企被迫選擇擴大産能、擠垮中小鋼企的發展戰略,造成目前鋼鐵業産能分散和非理性擴張的局面,同時大大降低了鋼鐵業利潤率。二是存在大量不符合環保和技術要求的小鋼廠,給環境造成巨大威脅。三是大小鋼企在進行鐵礦石談判時不能團結一致。
為提高鋼鐵業的産業集中度,《規劃》明確提出,要進一步發揮寶鋼、鞍本、武鋼等大型企業集團的帶動作用,推動鞍本集團、廣東鋼鐵集團、廣西鋼鐵集團、河北鋼鐵集團和山東鋼鐵集團完成集團內産供銷、人財物統一管理的實質性重組;推進鞍本與攀鋼、東北特鋼,寶鋼與包鋼、寧波鋼鐵等跨地區的重組,推進天津鋼管與天鐵、天鋼、天津冶金公司,太鋼與省內鋼鐵企業等區域內的重組。
根據《規劃》定下的目標,到2011年,我國要力爭形成寶鋼集團、鞍本集團、武鋼集團等幾個産能在5000萬噸以上、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特大型鋼鐵企業;形成若干個産能在1000萬至3000萬噸級的大型鋼鐵企業。同時,國內排名前5位鋼鐵企業的産能佔全國産能的比例達到45%以上,沿海沿江鋼鐵企業産能佔全國産能的比例達到40%以上,産業佈局明顯優化,重點中心城市鋼鐵企業污染明顯減少。
為推進鋼企之間的兼併重組,《規劃》要求制定相關的鼓勵措施,妥善解決富餘人員安置、企業資産劃轉、債務核定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問題,對大型企業跨省(區、市)重組後的改擴建等項目優先予以核準;同時,落實好鼓勵鋼鐵企業重組的稅收政策,適時研究制定鋼鐵企業兼併重組條例。
《規劃》以多方面的政策導向鼓勵提高産業集中度。《規劃》要求修訂完善2005年出臺的《鋼鐵産業發展政策》,修改國內鋼鐵産業集中度指標的考核範圍和比重;明確資源配置的具體要求,儲量5000萬噸以上鐵礦資源,優先依法配置給國內大中型鋼鐵企業。同時,繼續實施有保有壓的融資政策,加大對鋼鐵重點骨幹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防範大型骨幹企業資金斷鏈風險,必要時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著名鋼鐵資訊機構蘭格鋼鐵網有關專家認為,提高産業集中度、組建大型鋼鐵集團將産生多方面的積極影響。一是有助於淘汰落後産能,把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産出的小鋼廠清理出市場;二是可形成集中統一的物流和銷售渠道,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以客戶為中心的深加工配送和鋼廠以銷定産模式將有機會得到逐步發展強化;三是在與國際鐵礦石巨頭談判時可形成合力,避免內訌,從而提高中國鋼企在國際原材料市場上的議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