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福建:師範類本科畢業生任教民辦校可減免培養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3月22日電(記者 康淼、孟昭麗)福建省教育廳近日出臺規定,師範類學校的本科畢業生到民辦學校任教將可以根據情況減免繳納培養補償費。

    根據規定,今後凡是福建省師範類學校的本科畢業生,到民辦學校任教並簽訂就業協議的,滿5年就可免繳納培養補償費(共4000元),不滿5年(不含見習期)的,按每年800元逐年減免。

    此前,福建省規定,師範專業本科畢業生到非教育系統就業的,或任教未滿5年服務期改行從事非教育教學工作的,根據不同情況,都要償還4000元教育培養費,對到公立學校以外的私立學校任教是否要交納培養補償費沒有明確界定。去年曾經有師範專業畢業生到廈門一所私立校任教,但畢業學校仍然規定,學生到公立校以外的地方就職都要交納4000元補償費。

 
 
 相關鏈結
· 雲南設立2000萬民辦教育資金支持示範性學校建設
· 江蘇省:民辦高校不得利用“就業承諾”進行宣傳
· 廣東各級各類民辦中小學校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 北京市民辦高校招生將禁用“最好”等字眼
· 江蘇公佈年檢結果 登出3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許可證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