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3月22日電(記者 康淼、孟昭麗)福建省教育廳日前公佈了2009年度全省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目標,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校舍安全在內的多項指標將直接影響學校的考核、評優。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幹部提拔任用也將實行安全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學校安全工作成績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考核工作成績的基本要素。在學校考核、評估、評優、評獎活動和幹部提拔任免中,要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基本條件予以考慮,實行安全穩定工作“一票否決制”。對認真履行職責,在學校安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發生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通知還要求,各地各校要不斷加大安全投入,促進學校安全防範能力的不斷提升。要結合本地本校安全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包括安全教育、防火、防盜、門衛、食堂、宿舍、交通、實驗室以及外出活動、預防溺水、事故報告、矛盾糾紛排查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加強學校車輛安全管理和駕駛員安全教育,有效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各級教育工委、教育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穩定工作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實處,確保學校各種設施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