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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積極推出多項舉措確保企業勞動關係穩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6日   來源:工人日報

    日前,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企業和企業家協會聯合出臺意見,明確當前的工作重點是穩定勞動關係。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可通過縮短工時、輪崗休息、適時安排年休假、輪崗培訓、協商薪酬等辦法,盡最大努力不裁員或少裁員。

    意見提出,對於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的,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培訓補貼;對於困難企業經與職工協商、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後,可以採用定期放假的辦法,讓部分職工暫時離崗休息,企業發放基本生活費。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將確定一批需要重點幫扶的困難企業,並實行挂鉤幫扶。

    意見強調,要加強對企業勞動用工的分類指導和服務,對於建築業完成一定工量的,可指導簽訂以完成一定施工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對於餐飲服務等不滿3個月用工的,可指導簽訂簡易勞動合同;對於每天不超過4小時的用工,可指導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對於臨時性、短期性、替代性等崗位的用工,可指導企業選擇直接用工或勞務派遣,簽訂勞動合同。對生産任務不均衡的出口加工型企業和季節性、自然條件限制、需連續作業的企業,經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國際服務外包企業的一些工種崗位、非國有企業實行年薪制的經營管理人員、非生産性值班人員等,經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同時,推動企業加快建立集體協商機制,今年省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將對各地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各地將抓緊建立欠薪應急保障金制度,加強與法院的司法銜接,確保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得到及時妥善解決。

    此外,還要建立健全解決勞動關係重大問題的溝通協調製度,三方要通過開展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建設,形成勞動爭議社會化調解服務網絡。選擇企業探索建立企業勞資兩利溝通對話機制,將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作為協商對話的主要內容,對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糾紛和矛盾採取柔性調解方式化解在企業內部。針對建築、餐飲行業存在的勞動合同管理相對薄弱、勞動爭議案件多發、工會組織尚不夠健全等問題,應依託行業協會、行業工會或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建立勞動爭議調解中心的試點工作,提高行業自主解決爭議的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記者吳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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