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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09年秋季開學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保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3月26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發文,責令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具體辦法,確保在今年秋季開學時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以減輕學校和學生的醫療負擔。

    據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浙江省相繼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上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保體系,可以説,浙江省已經從制度上實現了醫療保障制度的全覆蓋。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從今年秋季開學時起,全省各類全日制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納入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範圍。

    其中,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省部屬高校學生,參加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未單獨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縣(市),其所在地高校學生可以參加學校所在設區市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大學生按照屬地原則參加所在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其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种醫療待遇,按照所在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浙江省政府指出,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費用,由大學生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而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各地可以通過醫療救助等途徑給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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