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4月17日電(記者李澤兵) 今年,內蒙古自治區不斷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全力推進教育公平。
今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將繼續完善和提高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公用經費達到國家規定基準定額標準,即小學生達到300元,初中生達到500元,並免除寄宿生住宿費。
據了解,內蒙古在做好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兩免”工作的基礎上,將適時出臺城市中小學生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探索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學生減免學雜費的政策,力爭率先普及蒙古語授課高中階段義務教育,並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實施12年義務教育。
與此同時,內蒙古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學生宿舍、食堂建設工程總體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也在緊鑼密鼓制定,各級財政應承擔的資金也將落實,暫住校外的20萬中小學生有望在2010年底前全部回遷校內住宿。